这起火灾物业该不该赔偿?
8楼业主小区内放烟花,引燃了18楼业主家的主卧。消防战士救火时,却发现楼道内的消火栓没有水。经过协商,8楼业主赔偿了66万,但受灾业主认为,物业没有管理好消火栓,也需为自己的损失“买单”。
原本这段时间应在宁波忙生意的胡先生,一直奔波在舟山,与相关人员交涉赔偿的事情。 9月7日,他在普陀东港海景颐园蕙兰园刚装修好的新居被大火烧毁。经普陀消防大队调查鉴定,火灾源头为一个烟花。
婚礼现场的烟花,引燃了18楼业主的主卧
9月7日11时11分,正在普陀某酒店和家人聚餐的胡先生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被告知自家窗户正冒出阵阵浓烟,但因为门关着他们无法进入,所以希望胡先生赶快回来看一下。
急匆匆回到家打开房门的胡先生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主卧门口传出浓烟,并有蔓延的趋势。此时普陀消防官兵也赶到了现场,并打算使用18层楼道内的消火栓。“当时消防员打开消火栓,一点水都没有,问一旁的小区保安,保安也说不出水泵房的具体位置。 ”胡先生气愤地表示,因为消火栓没水,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主卧的火势不断蔓延,最后卧室外的廊道也烧了起来。“这场火到12点多才被灭掉,其间消火栓一直没有水,全靠消防车内自带的水。 ”
记者从普陀消防大队获悉,这场火灾起火原因为小区5号楼801室业主家办婚礼,在该楼一层出口附近路面燃放组合烟花,引燃胡先生家主卧床上西南处的可燃物并蔓延。
当时参与救火的消防官兵告诉记者,11时10分接到报警后,他们立刻赶到了现场,却发现该小区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靠近起火房间的几个消火栓无法正常出水。加上找不到具体消防安全负责人,未能及时打开水泵房起泵加压,一定程度上延误了火灾扑救。
8楼业主赔偿了66万,18楼业主认为物业也应承担责任
胡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本来打算在中秋小长假期间入住,当天打开主卧窗户换换气。“屋内所有的设施都弄好了,衣服、贵重物品也都放在了房间。 ”
10月14日下午,在胡先生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被烧毁的房间。走进房内,还能闻到一股焦味,起火的主卧已被完全烧毁,只留下一个漆黑的保险柜是完整的。主卧外的衣柜均被烧毁,客厅等房间都被熏黑。
事后,胡先生整理出一份155万元的损失赔偿单交由801室业主和小区所在的兴普社区,经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后,由801室业主一次性赔偿66万元。
随后,胡先生也多次和海景颐园小区物业协商,认为物业也应该为他家火灾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部分责任。“我赶到家的时候火势其实不大,如果消火栓内有水,很快就能灭掉,我家的损失就不会这么大。 ”
物业认为着火与其无关,拒绝赔偿
记者联系了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相关负责人邱经理。邱经理表示,火灾发生的时候正好是节假日,当天是小区保洁人员先发现起火,并及时通知保安。 3个保安提着灭火器来到了业主家,因无法进入便及时报警。
“我们物业在小区内配有专门的消防管理员,目前该小区内的水泵压力是正常的,消火栓是有水的。 ”邱经理表示,当天火灾发生时,可能小区消防管理员处于调休状态,消火栓没有水属于意外。
邱经理认为,他们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加上目前出来的火灾事故报告显示,该火灾由8楼业主放鞭炮引起。“如果1802室业主对赔偿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
火灾期间因消火栓没水导致救援延误,物业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记者就这个问题咨询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钱鼎峰律师,钱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因平时对消防器材疏于维护管理,导致水泵水压不足引起消火栓没水,那么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应该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