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换物业 业主“预交物业费”怎么办
3月19日,家住高新区高科花园小区的汪女士拨打市长热线反映,由于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向原物业公司索要预交的物业费和停车费时遇到困难,去了很多次,都被对方以没有发票原件拒绝。
昨天上午,汪女士向记者介绍,原物业是去年11月18日从小区撤离的,自己多交了2014年11月25日到2015年11月24日一年的物业费,以及近一年的停车费,共计600余元。由于原物业撤离后没有和新的物业公司移交相关费用,所以小区住户还需重新交物业费。“从去年12月开始,去了9次也没解决,”汪女士说。
对此,记者与该小区原物业取得联系,负责该小区的安徽水利锦江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对于能够提供发票原件的业主,物业费等预交费用已经退还,像汪女士这样只能提供发票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业主有20多户,因为要查询记录,退款需要时间,目前确定在下一个月集中退还。
高新区物业办主任冯安介绍,对于市民的反映,物业办已进行调查,并责令原物业公司尽快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