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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在保安眼皮下被盗 物业失职被法院判赔18万元

时间:2015-07-02 09:59  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_  点击:


  业主与物业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平时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案例也很常见。比如,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拒交物业费。一旦调解不了,业主往往容易成为法院被告。一直以来,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闹上法庭的案例不少。

  近日,海沧法院判决的几个案件给物业敲响了警钟,若不重视自身服务,物业费也别想要。

  因为保安一时疏忽,业主停在小区的车被盗走。这样的情况,物业该负责吗?

  汽车春节期间被盗

  2012年春天,小林一家搬到了海沧某小区居住。为了出行方便,几个月后,小林购买了一辆22万元的二手汽车代步。为了方便停车,小林便在小区办了一张停车卡,并且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小林居住的小区只有一处供车辆进出的闸口,而闸口旁便是保安亭。对于这样的设置,小林觉得十分放心,心想,车停在小区肯定非常安全,不用担心被偷。

  不幸的是,小林的车被盗贼盯上了。小林介绍,2013年春节期间,小区不少业主都外出了,进出小区的车辆急剧减少。值班保安借这机会偷懒,便打开了小区的闸口栏杆。

  这一疏忽立马被盗贼发现了。当年大年初二凌晨5时40分,小林的车辆被盗贼顺利开出小区,其间并无保安前来查看登记。

  业主状告物业索赔

  小林报警后,警方已确认小林车辆被盗事实并立案侦查,但并未破案。小林见车子寻回无望,便找到司法鉴定所对其损失作出评估,根据评估价,小林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21万余元。

  “我交了钱,由于保安的疏忽导致我车辆被盗,物业应赔偿!”在与物业方协商未果后,小林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物业公司则辩称,并没有证据证明小林的损失应由物业方承担,因此物业无须赔偿。

  法院判赔18万元

  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林的车辆在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被盗。案发时,小区车辆进出的唯一闸口栏杆完全敞开,车辆进出并未有任何的盘问、登记,物业在事发时未尽到注意义务,基本的安全防范措施都未采取,属于安全防范缺失。一审判决物业方赔偿小林因车辆被盗的损失共计21万余元。

  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后经调解,赔偿小林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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