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裸露击伤儿童小区物业被判赔偿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物业未对小区内裸露的电线进行处理,导致儿童小明(化名)在玩耍时被击伤双手。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明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2015年5月的一天,9岁的小明爬到小区一层的雨罩台上玩耍,看到裸露在外的电线,便直接用手抓了上去,导致双手被击伤。小明父母发现后,将小明送至医院,住院治疗28天。小明出院后,其父母代他将物业诉至法院索赔。
法院查明,击伤小明的电线是小明家居住的单元楼门上连接照明灯的漆皮电线,损坏后物业未予以处理。法院认为,物业未及时对破损电线进行处理,造成小明被电线击伤双手,物业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明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致使小明到雨罩台上玩耍而受到伤害,应承担次要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