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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墙皮发霉 业主拒交物业费败诉

时间:2015-07-29 12:41  来源:法制网  作者:_  点击: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潘维娜 近年来,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的矛盾纠纷日益加剧,说起来,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不,最近,新疆乌鲁木齐市某物业公司就将小区业主孙某告上了法庭。
 
  为啥?孙某因房屋墙皮发霉拒交物业费。
 
  孙某为乌鲁木齐市日光小区的居民,2004年12月5日入住该小区后,孙女士与小区物业公司一直相安无事。自2012年起,孙某开始拒绝向小区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我家卧室墙皮都发霉了,找物业很多次了,他们都不管,我当然拒绝交物业费!”孙某称,几年前,她发现房子墙皮反碱脱落,认为房屋质量有问题,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物业公司对房屋进行维修,但始终无果。
 
  后来,孙某发现楼上的住户私自搭建了彩钢板房,她认为该行为影响到自家房屋维修以及外墙保温层改造,要求物业公司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但仍协商无果。
 
  孙某一肚子火无处发,便拒交物业费表示不满。经查,孙某的房屋面积为141.34平米,每平米物业费1.32元,自2012年起共拖欠物业费4400余元。
 
  2015年6月,物业公司将孙某诉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法院判处孙某向物业公司缴纳之前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小区管理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业主也应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然而,物业公司服务项目究竟涵盖了哪些?业主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
 
  “现在的物业公司普遍不负责任,既然收取了物业费,就该替业主排忧解难,如果服务不到位,业主自然有权拒交物业费啊。”乌市幸福花园小区居民马刚对孙某的行为表示理解。
 
  “不能什么事都来找物业,物业公司并不是什么事都要替业主解决,业主既然享受到了物业服务,就该缴纳物业费。”在乌市某物业公司从业多年的李女士说。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孙某作为小区业主,既然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有义务按照小区业主委员会确认的物业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物管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玉说,至于孙某所称房屋质量问题及相邻用户私搭乱建造成的妨碍,其责任主体并不是物业公司,孙某应该向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主张权利,拒交物业费的做法不合法也不合理。
 
  张玉提醒,物业公司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但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进行维权。如果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法院会酌情判业主少缴些物业费,但前提是,业主一定要拿出有力证据。
 
  业主如对物业服务不满,应注意保留视频、照片、纸质材料等证据,以便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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