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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业主如何提高安全意识

时间:2015-12-21 09:05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_  点击:

  小区的门口大多装有栏杆和减速板,原本是防止社会车辆随意进出,保障居民安全的举措,无意之中却成为导致业主受伤的“罪魁祸首”。近年来,申城连续发生了二起因栏杆和减速板而起的业主受伤事件。业内人士提醒道,业主在进出小区时要注意安全,保安在操作栏杆时更需谨慎。
 
  案例 1
 
  小区大门放栏撞头
 
  保安失手有责
 
  去年2月的一天晚上10时许,张阿姨进入小区时,恰逢小区保安放行车辆,门口栏杆并未像平时一样横放,她便从大门进入小区。为了防止社会车辆随意进出小区,该小区大门平时有一栏杆横着,仅在车辆进出时放行,行人通过旁边的小门进出。由于事发当晚下雨,保安手持遥控器控制栏杆复原时,未注意到张阿姨。张阿姨被栏杆撞击后头部流血不止,经诊断为头骨受伤。事后,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阿姨于2014年10月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控制大门栏杆时应谨慎注意,确保不伤害他人,发现危险时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加以避免。现由于物业公司保安的疏忽,致使张阿姨人身受到伤害,应对张阿姨所受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该大门保安员是在工作过程中致张阿姨伤害的,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同时认为,张阿姨作为成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注意义务。张阿姨应该知道该栏杆在车辆通过后即会放下,路过此处时应谨慎行走,以避免人身受到伤害,而其抱着侥幸心理,故张阿姨对他自身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在本案中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张阿姨的人身伤害是由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过失造成,故担六成主责,张阿姨自己本身也有过失担四成次责。
 
  案例 2
 
  骑车入门撞板受伤
 
  业主追责落空
 
  去年2月一天早上9时许,业主老张兴冲冲的骑着满满当当装了一大塑料袋菜的天电动自行车往家赶,也许家有事急,到了小区大门口遇到黄色减速板也未减速慢行通过。由于车速过快,车把前篮装菜失重,撞上减速板后,他人一下子失去平衡重重的摔在地上,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卧床3个月,人受苦不说,误工损失,医药费,护理费等加起来4万多元。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老张于2014年12月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老张认为,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阶段,开发商并没有在大门口安装减速板,是在后期物业公司擅自安装的,并指责物业公司安装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正是由于这伪劣的减速板导致自己受伤,因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而物业公司认为,鉴于大门口各种车辆进出往往不减速慢行,给进出大门的人员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经过业委会同意,物业公司才购买了有生产资质厂家的正宗减速板产品。老张摔伤是其车速过快,车把载物,导致失去平衡所致,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过错可言,出于人道考虑物业公司自愿给予2000元作为补偿慰问。
 
  庭审过程一波三折,因为牵涉伤残鉴定,减速板产品调查取证等,庭审休庭多次,从简易庭一直打到合议庭后,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根据小区业委会的意见,为了保障大多数业主的通行安全,安装符合要求的减速板并无不当。老张受伤是因自身的原因所致,故驳回其诉讼请求,鉴于物业公司自愿给其补偿法院予以支持。
 
  |提醒|
 
  给业主
 
  业主在进出小区时要注意安全,减速慢行,不能心存侥幸。张阿姨进入小区时,保安正在放行车辆,栏杆没有横放,张阿姨就从大门进入,而不像平常一样走大门旁边的小门。正是此举给张阿姨的安全带来了隐患,保安复原栏杆时没有注意到张阿姨,导致了张阿姨的受伤。而老张骑车进小区时,因为没有及时减速,造成了小腿粉碎性骨折。如果张阿姨和老张能够提升自身安全意识,这样的受伤事件就不会发生。
 
  给物业
 
  在张阿姨受伤事件中,保安控制栏杆时的疏忽是张阿姨受伤的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应当以此为戒,督促保安在操作栏杆时更小心谨慎,保障业主的进出安全。而对于像老张这样进小区时车速过快的业主,保安也应当提醒一声,让业主减速慢行,保障人身安全,减少隐患。
 
  上海市物业协会法律顾问 黄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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