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起诉业委会更换物业公司败诉
一起业委会更换物业的事件,三年来引发两起民事诉讼、两起刑事诉讼、一起行政诉讼,近日发生在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街道办丰盛园小区的这些事有了新进展:26名业主要求撤销业委会作出的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决定的民事上诉请求,近日被西安中院终审驳回。元旦过后,丰盛园业委会起诉铁锋物业要求其退出小区物业管理的民事诉讼案也即将启动审理。
业委会换物业引发纠纷不断
丰盛园小区位于西安城西枣园西路,是经适房小区,2000年交付使用,常住人口约1万人。2006年,小区成立业委会。
2012年12月16日,在丰盛园小区服务十几年的物业公司——西安铁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被业委会“请出”小区。当晚6时40分,业委会办公室遭数十名手持棍棒者打砸。第二天,铁锋物业又重新回到该小区(当年12月17日至20日,华商报曾连续报道)。
此前的2012年5月2日,二十多名业主曾将丰盛园业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业委会作出的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决定;2012年5月8日,业委会将铁锋物业告上法庭。
2012年12月18日,莲湖区政府就此召集多部门参加专题会议,形成的意见中包括在案件未判决前,小区要停止更换物业和相关的交替事宜;莲湖区法院要依法尽快办理丰盛园小区业主起诉业委会和业委会起诉物业两起案件,分清责任。
2013年6月4日,莲湖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参与打砸的翟某有期徒刑6个月,梁某拘役4个月。法院认定,业委会财物受损值为2101元,打砸业委会涉案人员约40人。
2013年10月31日,莲湖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丰盛园小区铁锋物业原保安队长刘某、副队长杨某,以及直接叫人打砸业委会办公室的屈某等三人一年又二个月、一年和十个月。在判决书中,刘某自称事发当天业委会的人把他拖出收费岗亭,他“气不过”,又听杨某说“他能叫来人”,才出16000元叫人打砸业委会。
撤诉后26名业主又提起诉讼
在两起刑案审理判决过程中,民事案件也同时进行,其中包括近日宣判的26名业主起诉业委会案。
判决书表述,2012年5月2日,包括陆某某等14人在内的22名业主,将丰盛园业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丰盛园业委会作出的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决定。2013年1月7日,莲湖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同意业主要求。丰盛园业委会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2013年8月9日,西安中院作出裁定,撤销莲湖区法院的民事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期间,22名原告于2014年12月10日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于当年12月12日准许撤回。但2015年3月23日,陆某某等14名撤诉业主与曾某某等12名业主作为共同原告,以相同事由和诉讼请求再次诉至法院。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26人的诉讼请求。26人不服上述判决,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
西安中院认为,业主以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段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案中,26名业主明确表示其在2012年4月18日知晓丰盛园业委会公告招标新物业公司事宜,其现在提起撤销权之诉,已超过一年时效,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业委会办公室至今未恢复
2015年12月29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业委会的门锁着,门口挂的铜牌变了形。据两位业主委员介绍,西安中院的判决书是2015年12月15日印发的,他们收到是在12月19日左右。业委会自2012年被砸后就一直没恢复,平时有事就在几位委员家里商量,需要开会就到外面找地方,“能坚持到如今实在不容易”。
据另一位业主委员介绍,其实和换物业这件事有关的,除了两起刑事案件、两起民事案件,还有一起案件涉及行政诉讼,后来是业委会方面撤诉了。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