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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由五楼坠亡 房东及物业公司被判担责

时间:2016-02-02 09:14  来源:台海网  作者:_  点击:

  据厦门广电报道,不少人在装修房子时,喜欢将阳台的防盗网做到墙外去,可以多一些可以利用的空间,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埋下了安全隐患。去年8月,厦门一名8岁大的女孩踩在屋里的防盗网上时,从5楼坠下,当场死亡,孩子的父母就将房东和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
 
  防盗网钢条脱落 8岁小孩坠亡
 
  吴某在厦门某小区的5楼租了套房子。去年8月8日,吴某的妻子和她的3个小孩在家。当天中午,吴某8岁大的女儿站在防盗网上玩耍时,防盗网下方的一根钢条脱落,小孩从5楼掉了下去,等被人发现时,小孩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房东将原来的栏杆拆除后,重新做了一个防盗网,并将它向墙外凸出了约30厘米租户诉房东、物业索赔90万
 
  事发后,吴某和他的妻子将房东夫妇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90多万元。吴某认为,房东违规装修和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制止,应该对女儿的坠亡承担责任。 房东一方则认为,在吴某承租房子时,出事的防盗网就已经做好,吴某夫妇并没有要求房东对防盗网进行加固或者整改。而且,吴某女儿发生意外,主要是因为吴某夫妇没有尽到监管责任造成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他们只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部位,房东在自己家中改建加装防盗网,并不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
 
  判决:房东、物业赔偿二十多万
 
  日前,集美法院对这起诉讼做出了一审判决。集美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东应该提供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房屋给租户使用,本案中,房东将原来的阳台栏杆拆除,并改装成凸出外墙的防盗网,这样的改造已经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让房子存在安全隐患。而根据小区的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小区物业应当对业主的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劝阻违规行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这起诉讼中,小区物业无法证明他们有这样做,也应该认定小区物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最终,集美法院依法判处房东夫妇赔偿吴某夫妻17万多元,小区物业赔偿4万3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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