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在线 > 案例分析 > 案例分析

车停小区被划 物业该不该赔 律师:要按合同规定

时间:2016-03-29 10:01  来源:珠江晚报  作者:宋一诺  点击:

  日前,市民罗小姐致电晚报报料热线2639333反映,她的宝马车停在银桦新村停车位被划伤,由于事发位置没有监控,谁下的“黑手”无从查起。罗小姐认为,自己缴纳了租赁车位的费用,物业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应该在小区主干道、重要节点安装监控摄像头。
 
  车主投诉: 宝马被划 “黑手”难查
 
  “我每个月都给物业交停车费,车被划了,物业公司肯定要负责任。”罗小姐告诉记者,27日下午2时,她把车停放在租赁的地上停车位,下午7时取车离开时,发现车的左后视镜和左后轮上方部位都被划伤。
 
  “车必须到4S店补漆,费用5000多元,虽然有保险,自己至少要承担三成。”罗小姐表示,车被划伤后,她第一时间向物业工作人员反映,想调取监控查找是谁下的黑手,却被告知车不在监控区,无法查找。罗小姐认为,既然车主每月交了70元停车费,物业就应该做好巡逻,车子被划应该赔偿。
 
  物业回应: 每月70元是停车费非保管费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道路无监控的问题,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1992年接管银桦新村时开发商并未安装监控,2014年公司自费安装了36个监控,主要分布在小区出入口、电梯和小区主干道,但32栋北边因树木太密,因此未安装。“但我们已经向公司上报了增设监控的方案,目前还在审核。”该负责人表示。
 
  对于罗小姐提出赔偿,该负责人回应,物业每月收取的70元属于车辆占道服务费,并非车辆保管费,物业为车主提供了出入登记、停车位清扫、巡逻等服务,若车主需要,会尽力配合报案、协助调查,但不会赔偿。
 
  律师说法: 物业有管理义务
 
  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阳表示,物业公司每月收取业主车位服务费,就应提供相应的管理义务,若物业无法证明自己及时履行了巡查等安全管理义务,业主停在小区内的汽车受损,物业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停车合同约定,并且合同约定物业仅提供停车场地租赁,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只是车位费,物业对车辆被剐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李律师提醒,业主在缴纳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时,要明确自身享有的权利以及停车风险,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车辆停放安全的防范。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