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在线 > 案例分析 > 案例分析

私刻印章侵吞小区物业费

时间:2016-05-14 10:03  来源:北海晚报  作者:_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麦月)上海路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保安队长尹某利用收取小区业主物业费的便利侵吞公款,又擅自打着物业的旗号向流动摊点收取摊位费。5月11日,尹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月2日,上海路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姜先生在查账时发现该小区一超市已有8个月没有缴纳过物业费。他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时,该业主称每个月物业费都按时交给保安队长尹某,并拿出了交款凭证。
 
  “我仔细一看,收据上的印章是假的。”姜先生意识到情况异常,便向高德边防派出所报了警。
 
  面对民警的询问,尹某坚称只是一时忘了上缴代收的物业费。对于假印章,尹某支支吾吾。
 
  通过细致的摸排走访,民警发现尹某不仅没有上缴收取的物业费,还利用身上穿的保安制服,打着物业的旗号,向小区大门外的流动摊点收取摊位费。
 
  一小吃摊的摊主告诉民警,她看到该小区大门外有空位,又未见有人管理,便摆上了摊点卖卷粉。去年8月,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过来称她占用了小区的空间,物业公司要求她缴纳摊位费。
 
  “我常见那人在大门处的保安亭进进出出的,再说,交了钱,就有了保障,我做生意也安心。”该摊主说,于是,她每个月按时交给尹某250元的摊位费,对此她从未怀疑过。直到民警前来调查,她才知道这钱原来是进了尹某的口袋里。
 
  在证据面前,尹某交代,看着每个月代收的一张张钞票,他不禁起了贪念。他私自刻了一枚印章,从去年8月起开具假发票给业主,私吞了6480元物业费。同时,他利用职务之便向3个流动摊点收取了一定的摊位费,共计9500元。近8个月来平安无事,尹某不禁暗喜。殊不知,该漏洞还是被公司查了出来。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在线留言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