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违规使用化学物品疏通管道致人受伤
更衣室的水管突然弯曲变形、好好的接管无端崩开、喷出来的液体像火一样灼热,将某食堂员工周女士灼伤。受伤住院后得知事情真相的周女士,在康复治疗费用被中断后将某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物业公司因违规使用化学物品致人灼伤被判赔偿原告周女士1.5万余元。
物业违规使用化学品疏通管道,隔壁食堂员工被灼伤
现年34岁的周女士是某食堂员工,2014年7月的一天下午,感觉劳累的她来到了更衣室休息。在周女士打盹休息之时,室内的水管突然开始弯曲变形,靠近周女士的pvc活接管被拉开,一股溶液喷薄而出。周女士还没来得及反应,火热的液体便喷到了她的头部和背部。周女士痛苦的叫声引来了隔壁施工的工作人员,被送到医院后,检查结果为三度化学灼伤。
在周女士对水管内喷出来的到底为何物,以及是什么原因导致水管弯曲变形并破裂产生疑问的时候,物业公司主动承认了施工错误。原来,当周女士在更衣室休息时,隔壁物业师傅正在疏通厨房下水管道。由于管道堵塞较为严重,物业师傅使用常规的电动疏通器并没有成功疏通,为了尽快完成任务,物业师傅想到了更为快捷的疏通方式,将化学危险品氢氧化钠作为疏通溶剂注入排水管道进行疏通。然而,氢氧化钠遇水产生高温,类似于塑料制品的pvc管道承受不住高温而弯曲变形。同一幢楼中的管道相互贯通,隔壁的周女士距氢氧化钠注入点最近,故而遭受了这样的“横祸”。
物业公司停止承担医疗费,认为定做人指示有误亦应担责
由于伤情较重,自2014年7月受伤起,周女士便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住院周期长、治疗难度高,前前后后周女士的医疗费用高达41万余元,幸好费用多数由物业公司承担了。然而自2015年8月起,物业公司停止了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周女士的康复之路被阻。为此,周女士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希望对方继续支付相关费用,几番交涉之后物业公司依然不同意继续支付,无奈之下,周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关于医疗费用的确定,因为周女士本人尚在治疗中,相关单据和凭证无法开出,费用数额无法最终结算,且确定医疗费用必不可少的伤残等级鉴定和“三期鉴定”周期较长。因此,周女士要求物业公司先赔偿其交通费、住院杂品费用等1.9万余元,以解其燃眉之急,弥补继续治疗所缺的费用。
法庭上,物业公司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导致周女士受伤这一基本事实表示认可。但同时表示,周女士隔壁是某商务宾馆,被疏通的管道是该宾馆的自有设备,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物业公司为宾馆疏通管道,属于承揽定做的法律关系,事发时,物业公司与宾馆工作人员都在场,而且物业公司是根据宾馆工作人员的指示实施的疏通工作,因此宾馆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伤者尚在治疗中,物业公司应担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施工,造成原告三度化学灼伤,对此物业公司负有过错,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物业公司主张的宾馆作为定做人存在指示过失,因原告目前尚在治疗中,赔偿费用无法进行最终结算,本案仅对原告现已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阶段性的结算,以确保原告的继续治疗事宜,因此宾馆是否存在过错,可在原告赔偿费用最终结算时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最终的诉讼予以解决。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