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可以辞退物业公司吗?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黄先生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反映,他所在小区保安不尽职责,卫生环境较差,去年还发生过几次盗窃事件,不少业主拒交今年的物业费就是因为不满物业的服务,这样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形成恶性循环。一部分业主欲辞退物业公司,但目前小区业委会还未正式成立,于是一些业主希望通过房管部门施压要求物业公司撤出。而该物业公司是具备服务资质的正规公司,业主们咨询:可以通过房管部门辞退物业公司吗?
记者带着这个问题咨询了青海恒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女士,她说,物业企业资质设立、注销条件都是法定的。只要物业企业的注册资本、人员数量和结构、管理物业的类型及面积、企业管理制度、信用档案、经营业绩等方面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房管部门就不能随意注销或处罚。
据了解,就如何处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将解聘物业企业的决定权赋予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西宁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据工作人员介绍,房管部门不能解聘物业公司,需要业主自己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