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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车窗被砸财物丢失 物业该不该担责?

时间:2016-07-05 09:12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_  点击:

  株洲晚报7月5日讯(记者 徐滔)车窗被砸后,车主称一万多元财物被盗,车主和物业公司对于赔偿各执一词。有关人士表示,类似事情大多因为车内有手提包引发,车主们应引起高度警惕。
 
  【车主讲述】后窗被砸,车内现金和香烟不见了
 
  刘先生住在天元区国税新村。前晚10时左右,他和往常一样将车子停放在自己楼下的公共停车区域。
 
  昨天早上7点50分左右,刘先生准备驾车上班,发现车后窗整块玻璃被砸。
 
  “有7000多元现金,还有多条高档香烟,损失有一万多元。”刘先生说,他家的物业费基本都按时缴纳,小区没有监控,物业巡防也不及时,物业公司管理上存在重大过失,应对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天元警方已介入调查。
 
  【物业回应】工作有疏忽,车主自身防范意识不强
 
  该小区由株洲市钻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根据小区门卫墙壁上张贴的相关信息,该物业公司的服务等级属于三级,内保部24小时值班。
 
  该小区物业公司肖主任解释,车主的损失,和其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有一定关系,车主有车库,但小车未停放进去。物业公司只收300元/年·户的物业费,没有收取任何的停车费用,要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太可能。小区确实没有监控,但根据约定,这些基本设施应当由小区的建设单位安装(实际就是国税局),他们已打报告,可能近期会安装。小区保安白天和晚上都是间隔一个小时巡逻,符合相关规定。
 
  他说,车窗之所以被砸,估计是小偷发现车内有一个手提包。
 
  肖主任承认,物业公司确实存在一定的工作疏忽,比如未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盘查、登记。刘先生车窗被砸,他们也没有及时发现。
 
  【律师说法】物业该不该赔,要看物业合同约定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表示,在嫌疑人未被抓获前,如果物业服务协议明确约定小区车辆和其他财物受到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则物业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约定,损失只能由车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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