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差业主拒缴费败诉
【案情】业主朱某长期拒缴物业服务费,被某物业服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被告业主辩称楼下户主违章搭建,小偷可以翻越违建进入被告家,致使被告夏天不敢开窗,没有安全感。另外,房屋外墙渗水,被告多次向原告反映以上问题请求解决均未得到解决,如以上问题解决,被告愿意缴纳所有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以原告未尽到拆除违建,修补外墙漏水等义务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的抗辩意见不成立。判决被告败诉。
【说法】萍乡市安源区法律援助中心廖秋英律师认为,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上述理由均不属于原告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