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竟掉污水井 业主状告物管公司获赔
新快报讯 记者田晓霞报道 东莞金域华府的业主高先生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后,到后尾厢取物时掉进污水井受伤。高先生认为是物管公司的失职才导致此次意外,要求赔偿;物管公司则认为高先生应对此次意外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高先生遂将物管公司告上法院。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物管公司赔偿高先生医疗费、误工费和手机维修费,共计5900余元。
2015年12月26日上午,高先生在自家小区的停车场停车后,到后尾箱取东西时转身即掉入后方的地下污水井。高先生称:“当时 啪 的一声就掉下去了,整个人都卡在那里,当时我就懵了。”高先生胳膊、大腿多处刮伤,膝盖磕碰,口袋里的一部手机因挤压变形无法使用。
事发后,高先生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发送图片和文字向事发区域的楼栋物业服务管家袁某反映情况及伤势。高先生称,当时袁某承认是清洁工人工作失职造成。但事后,他多次与袁某沟通赔偿事宜,都没有结果。
高先生认为物管公司失职,造成其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和手机维修费,共计66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