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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楼盘高空突降水泥块 砸穿轿车挡风玻璃

时间:2016-08-03 09:57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_  点击:

  车子好端端停在小区楼下,没想一块水泥块从天而降,将前挡风玻璃砸出一个洞。这几天,市区廖先生为这事儿没少心烦,因为是顶楼外墙墙面剥落,所以至今无人出面承担责任。昨天,事发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此事汇报给总公司,等核实情况,确定责任后,将跟廖先生协商解决。
 
  7月31日上午8时许,廖先生前往市区雁荡西路一家汽车养护店,将车子停在万通玫瑰园楼下的人行道上等待洗车。刚准备开车进店,只听“砰”的一声,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被砸得龟裂,中间破了个洞。好在玻璃没有大片掉落,无人受伤。
 
  廖先生下车查看,发现汽车周边散落着不少水泥块,最大的一块约有两个砖头那么大。抬头一看,十多层高的楼房顶楼外墙墙面有个缺口,水泥块剥落了。廖先生赶紧报警,出勤民警告知他找小区物业协商。
 
  8月1日,廖先生前往温州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通玫瑰园物业管理处,希望物业人员赔偿损失,早日解决此事。但对方表示需向总公司汇报情况,待公司调查清楚后再确定是否为物业的责任。截至昨天下午5点,物业还未给答复,廖先生的车子也搁置在家,未能修理,给日常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昨天,温州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通玫瑰园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砸中廖先生车子的是顶楼外墙墙面的水泥块,小区2006年交付使用,外墙墙面已经过了保质期,是第一次出现剥落情况。这位负责人称,外墙确实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工作人员日常也有巡查,对于楼顶这处可能没看到。目前整体情况已汇报给总公司,等核实情况,确定责任后,将跟廖先生协商解决此事。
 
  这三种情况下 可找不同对象索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即该类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本案中,当出现车辆被楼房外墙墙面砸坏的情况时,如果房屋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再结合本案,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则廖先生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可进一步确认房屋是否有物业等管理部门,若有物业等管理部门则可向管理部门索赔;若房屋既过保修期,又无管理部门,那么廖先生可选择要求全体业主承担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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