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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图省事,从4楼扔两小时建筑垃圾!警方:刑拘

时间:2021-09-07 16:22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高空抛物行为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处理了2起高空抛物案件刑事拘留3人!

  为图省事 从4楼扔建筑垃圾
 
  8月18日16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某小区有人从4楼扔建筑垃圾。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现场后,民警发现仍然有人正在往楼下抛掷垃圾,楼下小区的路面和草坪上已经堆积了厚厚一层建筑垃圾。附近还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嬉闹玩耍,情况非常危险。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让孩子们远离危险区域,并通过喊话,制止了楼上人员正在进行的高空抛物行为。
 
  民警上楼后,很快就找到了高空抛物人员赵某某、冯某某。
 
  原来,该二人想将房屋进行装修,对屋内旧家具进行拆除,因嫌走楼梯运送垃圾麻烦,为图省事两人便将拆下的木板等物品从窗户扔至楼下。整个高空抛物的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目前,该2人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刑事拘留。
 
  从11层扔冷冻红薯 楼下行人被砸头破血流
 
  无独有偶,8月22日19时50分许,通州公安分局九棵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她的家人在小区遛弯时被高空坠落的物体砸到,头部受伤出血,正送往医院。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地面可见血迹和散落的冷冻红薯,附近车辆上也有被砸的痕迹。
 
  经对周边群众询问,民警找到了事件目击者。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判断旁边一栋单元楼11层的住户有抛物嫌疑。
 
  民警迅速赶到11层,对该层所有住户逐门逐户地详细排查。其中一住户赵某某见到民警上门询问情况后,如实承认了自己的高空抛物行为。
 
  原来,赵某某因与其丈夫吵架,一时生气将冰箱里的冷冻红薯从自家11层阳台窗户扔出,不幸砸到楼下行人和车辆。
 
  目前,赵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 醒
 
  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自2021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最高法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对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在此提醒大家,要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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