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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业主小区内停车被锁车罚款 律师:物业无权利

时间:2015-09-17 08:42  来源:华商网  作者:.  点击:

  小区停车位已满,业主便把车停在了路边,1个多小时后去挪车,发现车被物业锁了并罚款100元。物业称此举是为了禁止乱停车。律师表示,物业并无锁车罚款权利。
 
  业主:找不到车位“违停”被锁
 
  “车被锁了,还被罚了100元,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14日,网友@真情不如红钞票-在新浪微博发帖称,她住在宝鸡渭滨区东风路的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东厂39号高层住宅楼,因为之前交了停车费,平时都是将车停在小区楼下的停车位上。但9月11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当她回到小区却发现已没有停车位。
 
  “开车转了一圈,只好停在小区内路边。”该网友说,当晚7时许她去挪车时发现,车已被物业锁上了。同时,帖子中还有一张收款收据照片,上面显示,收到违规管理费100元,并盖有“宝鸡市家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印章。
 
  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该网友,但均未得到回复。
 
  物业:参照交警处罚标准定制度
 
  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事发小区看到,在院内停车场边立着一块蓝色牌子,上面写着“主干道路,禁止停放,乱停锁车,罚款处理”等字样。
 
  “确实是我们罚款的,主要是为了禁止乱停车妨碍其他业主。”宝鸡市家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振说,他们小区是单位家属院,制定这样的制度“参照了交警处罚标准”,而且在职职工“违停”罚款500元,其他业主“违停”罚款100元。
 
  陈振说,他们的处罚制度自行制定,并已执行了1年多。对于物业自行“罚款查处违停”是否合适,他说:“我觉得违停业主不仅要罚,还要让他承认错误。”
 
  专家:物业可建隔离设施杜绝乱停车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说,小区物业根本没有锁车和罚款的权利。物业锁车侵犯了车辆所有者的使用权,是违法的;罚款更是毫无法理可言,“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及地方性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房立刚说,如遇物业锁车罚款,业主可拒绝缴纳,同时报警,请民警介入协调。
 
  随后,华商报记者向宝鸡市住建局反映,物业管理科一工作人员说,物业确实不应罚款,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
 
  对于小区乱停车的管理,全国社区维权专家陈凤山说,首先物业应按比例设计临时停车位和固定停车位,基本保证进入小区的车辆都有车位;其次,可在小区主干道设置隔离设施,加强管理。此外,物业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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