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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踏空台阶摔伤,该谁承担责任

时间:2016-04-28 09:53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_  点击:
 
  金辉广场
 
  秦阿姨:我是铜元局融侨风临洲B区的居民,4月15日上午9点半,我在金辉广场永辉超市出口处上厕所回来时,那里有个坎儿,我以为是平的,一踩下去就遭了。伤了右脚膝盖,去医院治疗花了320元。台阶警示标设在广场内设药房处,标示不清楚。由于我摔倒的地方由金辉物业负责,希望能得到赔偿,但对方表示没有责任。请问是这样吗?
 
  4月22日上午10点45分,记者在秦阿姨的带领下来到事发地点。该地点位于永辉超市出口旁,是一块长约10米的空地,地上铺着米白色瓷砖,空地有一个高约15厘米的台阶,在台阶处有一条黄黑线,印有“小心台阶”四个字。在距离黄黑线不远的位置,另有一个红色的“小心台阶”标志。台阶下还铺着灰色地垫。
 
  秦阿姨:物业应该担责
 
  秦阿姨69岁,说起当天的遭遇,她说当时天色比较暗,再加上人上了年纪,眼神不太好,所以从厕所出来后,不知道那里有个坎儿,所以一脚踏空。秦阿姨指着放在地垫上的警示牌说,之前牌子不是摆在这个位置的,是她摔了以后,物管才把警示牌挪过来的。
 
  随后,秦阿姨出示了医院诊断书、收据和发票。诊断书上写着右膝关节左踝关节软组织挫伤,并开了3种药,计费128.26元。“第二天我还去六院照了片,还好没有摔骨折。”
 
  秦阿姨说,因为事发地是金辉物业负责,所以去物管协商费用问题,结果去了三四次,没有协商下来。“物业谭经理告诉我说要汇报上级,后来又告诉我,说他们没有责任。”
 
  秦阿姨表示,自己并不是碰瓷,只是希望物业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一点精神慰问。
 
  物业:已做到三重提醒
 
  随后,记者采访了金辉物业公司的谭经理。
 
  谭经理表示,4月18日,秦阿姨来办公室协商医药费问题。她说医药费一共320元,需要物业承担一部分。因为涉及到财务,所以需要汇报上级。
 
  谭经理说,物业在事发地进行了三方面提醒:一是红色的“小心台阶”字体;二是10公分宽的黄黑警示线;三是为了区分地面地板颜色,用了灰色的地垫,“所以我们不应该为此担责”。
 
  由于秦阿姨多次报警调解,谭经理希望秦阿姨能走法律渠道,让法院来判定责任。“但是秦阿姨不愿意走法律程序,三番五次来办公室讨说法。包括提出让我们买三百块钱水果,或者让我私人拿100块钱,他们就走。”谭经理说,赔偿就存在责任问题,不能为了息事宁人就自掏腰包,这样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我们一直要求他们走正规渠道,如果法院判定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肯定赔偿。”
 
  律师:建议多说安慰话
 
  4月26日,记者就此咨询了重庆江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丽丽。何律师说,按照正常推测,如果不是因为梯坎、地砖有缺陷,或者特别打滑,或者物业在其他方面维护不善,物业就没什么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针对这件事,她建议物业方采取冷静处理的方式,不要激化矛盾,给老人家多说些安慰的话,上门看望老人,“我觉得用人情世故的方式来解决更好,一边退让一步,事情就解决了。”
 
  重庆晨报见习记者 周亚 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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