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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单方面涨价遭质疑 政府放开定价权更需业委会补位

时间:2015-03-04 10:33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_  点击: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网发出消息,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小区停车收费的放开受到百姓关注。近日,位于新区的某小区一度将地面停车收费由10元/天上调至20元/天,造成业主的集体抗议。

  “下班晚了,总会担心小区内没地方停车,明显车满为患,要是小区停车收费放开了,一定大涨”,该小区业主梁先生说。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包括尚锦城、阳光城市花园、魅力万科城在内的诸多小区顶着业主的反对声,上调了小区内部的停车费。

  目前,锡城小区停车费收取有政府指导价作为最高上限,物管公司执行价不得高于指导价。一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表示,依据现在的停车收费标准,他们是入不敷出的。“停车位的日常管理、维护所涉及到的人力成本、维护投入都在不断提高,公共场地汽车临时停放所得收益仅有30%补贴物业服务费。”

  上调停车费的物业公司通常给出了这两种说法:一方面,物业费入不敷出,想要涨价并收缴困难重重,需要停车费用来“补仓”,增长停车费更容易掌控;此外,也有不少物业公司反映,上涨停车费完全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提高小区地面停车收费之后,外来停车数量减少,小区行车环境大为改善。

  失衡的供需关系,让物业公司掌握了调价的主动权,造成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随意上涨。据无锡市物价局与房管局在去年5月1日出台的《无锡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显示,在业委会成立前,物业公司需要调整价格,因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在政府收费标准范围内实施调价。但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往往忽视业主的发言权。

  一旦收费放开,物业公司岂不是更没有制约?物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放开价格后,定价权也不是一家说了算,物管公司与业委会仍要按照相关定价程序协议价格,并且物管公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物业公司也表示,不过就算放开,也不是他们想涨就能涨的,可以涨多少还需要看业主的接受程度。

  而现在执行的管理规定也表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为全体业主共有,该部分车位的定价和收益管理由业委会负责。同时,在业委会成立之后,对包括停车月租费在内的所有物业收费都有决定权。

  但记者从部分街道了解,管辖范围内的商品房物业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三成。新政的即将落地让小区成立业委会变得迫在眉睫,“在一个有规范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代表要能代表最广大业主的利益,在此基础上与物管公司就停车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通过合同进行规范。”(记者 张奕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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