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刘桂凤代表:加快解决物业管理公司收费难
当前,大多数城市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都面临收费难的困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物业行业发展的瓶颈。物业管理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刘桂凤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快解决物业公司收费难题的建议。
刘桂凤代表说,目前,全国各地物业公司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物业费收缴困难的状况。物业公司作为独立的经营性企业,承担着小区设施设备审验、维保费用;公共区域水电等能耗费用;人工及管理成本;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税费等。而收入来源只有单一的物业服务费。随着物料成本、能耗成本、人工成本逐年增加,加之部分业主将多种社会矛盾强加给物业管理企业,以房屋销售矛盾、质量矛盾甚至邻里矛盾等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使物业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物业公司因经费受限,就会出现服务不及时、质价比不符、服务态度不端正等情况,最终造成不缴费不服务、不服务不缴费的恶性循环,最终可能导致物业弃管。而一旦成为弃管小区,园区内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保养维护,就会增加人身伤害、火灾、水浸等事故发生的几率,存在隐性的安全隐患。看似简单的物管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民生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刘桂凤建议,应认真贯彻国家2007年发布的《物权法》,以政府为主体,大力开展提高民众物业管理消费意识的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责与权限,明晰无理由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后果,让那些只享受服务而不付出的业主受惩处。
同时,应拓展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诉求渠道,汇集政府、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力量共同化解矛盾。政府有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协调,使矛盾在初始阶段得到有效处理,并在政府和行业的推动下对难以提高服务水平、自身管理能力差、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物业,以兼并、收购、加盟等方式进行有效整合,帮助品牌物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的总体进程。
此外,应协调法院、工商、税务、城管、环卫等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给予政策支持,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税费,给物业企业减负。对于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现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建议政府对房屋维修资金的申请条件予以修订,对大型维修、特种设备维修等由政府主导保障实施。应完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对拒交、少交、欠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未果的,可与相关部门联动,通过对其房屋产权办理或流转实行限制,迫使业主从自身利益出发缴纳费用;建议法院对物业行业产生的诉讼,开辟绿色通道速判速执行,以保障其他业主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