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试行“物业质保金” 破解小区涨价难题
原标题:南湖中央花园首创“物业服务质保金”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助业委会创新举措制度化
12日,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南湖服务站的律师吴良涛,与南湖中央花园小区业委会进行商议,从法律文本上细化、规范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拟订的“质保协议”。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说,有了公益律师把关,小区这项制度创新有望实现长效化。
业委会试行“物业质保金”破解小区涨价难题
南湖中央花园物业费已有10多年没动,但物业人工成本却涨了2倍,这导致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有所下滑,引发业主不满,有的甚至以此拒交物业费。
去年,业委会决定启动物业费小幅上调,却遭部分业主反对,大家集中的意见是,物业费要是涨上去,服务却没有改善,那业主岂不吃亏?
业委会向物业公司提出对方要签订“提高物业服务十项承诺”,涉及保安、保洁等10方面服务提升,然后业主再投票同意涨价。
这等于为物业公司涨价套上了“紧箍咒”,物业公司起初不情愿,在社区居委会劝说下,终于答应。
在居委会见证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口头约定,物业要先将涨价收益的10%,也就是5万元作为“质保金”,年底业主代表测评“十项承诺”后,如能达到85%满意率,物业公司就可以拿到这5万元,低则要扣除5万元。
对物业公司有了“提价后提质”的约束性合同后,涨价方案很快得到通过,随后物业公司也根据“十项承诺”要求,对服务进行了升级。年底测评时,物业公司得分超过了90%,获得了5万元。
公益律师介入,将“口头约定”变书面协议
近日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进驻该小区业委会,对接该小区的吴良涛律师建议将此项措施制度化,通过协议合同方式固定下来,更有约束力。此建议得到社区居委会支持,居委会负责人说,最近正在想怎样把这项创新长效化,公益律师来到小区居委会,正好可以协助他们把个关。
12日,小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商定,愿意将去年的口头约定形式变为今年协议合同形式。
这份协议约定,物业公司拿出5万元质保金,单列账户,由业委会、物业公司、居委会共同管理。
同时,业委会制定今年“提升物业服务十项承诺”,每月跟踪检查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年终由居委会组织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业主代表等多方代表组成测评团,对物业公司进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如果满意度超过85%,物业公司拿回质保金;超过90%,业委会还将从公共收益中拿出1万元奖励物业公司。
公益律师拟订的这个方案,得到了三方认可。小区业委会表示,将去年口头约定今年变为协议,提升物业服务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