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物业管理,让现代城市也能留住乡愁
目前,在大量老旧小区中,除个别小区通过成立业委会、自管小组等方式自救外,大部分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依靠社区“代管”。但社区没有执法权,物业费往往收不上来,且忙于自身事务,对小区物业管理力不从心,代管效果不佳。近期,记者在多个城市采访发现,各地建于上世纪90年代前的老旧小区普遍设施老化,其中不少老旧小区全无物业管理服务,沦为弃管重灾区。(9月8日《半月谈》)
正如报道中所说的那样,老旧小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很多小区都是由城市厂矿企业的职工住宅区改造而成。因此也被很多人称之为“城市老家”,相比起近些年新建成的一些居民小区,这些老旧居民小区,由于受到观念和各种条件的制约,基础配套设施缺乏完善,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或是根本就没有物业管理,再加上“先天性”的条件制约,造成这些小区在数年之后,不仅供水管道老化严重,供电通讯线路难以满足要求,且卫生环境状况差,安全防护等硬件设施也是损毁严重,成了一些城市文明进步的“疮疤”。这种现象在很多城市都较普遍性的存在。
虽然老旧小区的这些“落后面貌”大多由历史原因形成,但如果在城市文明发展进程中,不能同步加以改造整治,以新的标准完善其管理,势必会影响整个城市的文明。而新建小区,从现在的视角来看,管理规范,小区面貌让人赏心悦目,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些小区也会“慢慢变老”,因此建设新小区,不忘老小区,将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和各项管理与时代发展同步,应当成为城市发展进步的一部分,并成为政府基层部门的一项工作内容,委实不可或缺。
但一个绕不过去的现实困难就是资金问题,让老旧小区所有住户分摊改造维修费用,显然既不现实,住户也难以承受,而且居住在这些老旧小区的居民,也大多都是从改革开放之前一路走来的中老年住户,有经济实力的家庭早已“另攀高枝”,能够“坚守”住下来的家庭本身经济条件就很有限,如果政府对这些老旧小区不“慷慨解囊”出手相助,老旧小区就这样弃管下去,很可能又会成为新的“棚户区”,届时,政府不仅要耗费更大的拆迁改造投入,更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老旧小区虽然“又老又旧”,但如果进行相应的维护和改造,不但会“旧貌换新颜”,因其基础较为完好,采用针对性的科学维护和健全管理,也完全能够与新建小区相媲美,从报道中就不难看出,这些老旧小区除了管理问题造成的诸多不利之外,主要是“硬件”问题,包括管道漏水严重,线路老化,安全门破损等等,将这些“硬件”问题解决好,再完善相应的物业管理,完全可以让老旧小区住户像新小区居民一样享受城市的居住幸福,在这一点上,各城市有必要借鉴广东珠海对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一些举措,据媒体公开报道,珠海基层社区和城市管理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对老旧小区所存在的卫生环境差等共性问题,因地制宜进行逐步改造,然后再由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实施管理,在财政投入并不高的情况下,却让众多老旧小区的面貌和居住环境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城市新老小区更迭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对于老旧小区也不可能全部推倒重建,融进新观念,对老旧小区的改造、管理不断升级和完善,与社会和时代发展保持同步,是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新小区是城市的面子,老旧小区不仅是城市的“里子”,更是一座城市的“老家”,新家再好,也不能忘却父母亲人所居住的老家,尽管维护改造和管理老旧小区有诸多困难,但只要积极想方设法,办法总比困难多,更何况我们现在很多地方政府也“不差钱”,即使财政有困难,至少也不差改造老旧小区的投入,让“城市老家”为现代城市的保留新的“乡愁”,印证着一个城市发展的足迹,既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必要传承,对现代城市的管理者而言,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