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促销不断 小区成了卖场
原本环境优美、安静安全的小区,近几年却突然变身“自由市场”
不仅小商小贩纷纷进驻
一些促销厂家也安营扎寨在小区里做起了生意
在长春一些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里,我们偶尔会发现一些小摊点,卖服装、小百货、土特产等,小区居民对此是看法不一,有的觉得挺好,可以很方便地买些小零碎;但有的居民却觉得,在小区内设摊,对环境、交通和安全都有影响。更有一些居民对此提出了疑问,这些小摊点到底允不允许摆设?在小区内设摊点物业要收费吗?如果收了费,这些钱又到哪里去了?记者对此走访了解到,部分小区只要在物管处登记姓名、电话,缴纳相关费用即可进入小区摆摊,物业对其产品质量不会有任何监督。
现象>>流动摊贩入小区促销引争议
家住朝阳区前进大街某小区的孙大娘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近一年来,不断有“厂家直销”的促销摊点进入小区。孙大娘说,小区刚建成时是南湖附近的高档住宅区的代表,但业主都打趣称小区现在已经沦为了促销厂家的卖场。对于这种情况,孙大娘表示除了影响休息外,她更在意的是物业在允许这些商家入驻时并没有征求过业主的意见,收取的摊位费用物业也从来没有公示,不知道用作何处。
家住二道区民丰大街某小区的居民闫先生也反映,在小区消防通道口总有流动摊贩设摊卖烤冷面、豆腐串等。闫先生说,以前自己的孩子总喜欢在这些摊点购买食品,但这些流动摊贩都没有营业执照,担心食品安全的他现在告诉孩子不要再购买。
调查>>多数小区交钱就能进去摆摊
那么,小摊贩是如何进入小区的呢?昨日,记者以摊贩的身份咨询了多个小区物业后发现,小摊摆进小区并非难事,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对于小摊点的进驻,操作模式基本上是一样的。小摊点要想进驻小区,首先要经过物业公司同意;然后,物业公司再与业主委员会商量,业主委员会没有反对意见的话,小摊点才可以进入,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至于“摊位费”,基本上都按天计算,每天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收来的费用怎么分配,不同的小区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其中,经开区一物业公司的经理向记者明确表示,只需要登记姓名、电话及商品名,“费用是200元一天,进小区摆摊时当场缴费。”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进入小区的摊贩几乎全部都得到了物业的默许和认可,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多数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对此“交易”并不知情,由此也引发不少矛盾。
声音>>物业:便民+收摊位费贴补经费不足
昨日,记者来到了孙大娘居住的小区,向物业说明来意后,对方表示这个问题已经有不少业主反映过,“在一些大型的促销活动前我们都会告知业主委员会,一些小的活动确实没有说过。”
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不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一般工作日不会允许商家进驻,考虑到周六周日多数业主都会出门购物,为了方便大家,物业才同意商家进行促销,出于安全考虑也会进行人员登记。工作人员提出,这样做的初衷也是想给业主提供便利,并且进驻小区的促销一般折扣力度都较大,购买也较实惠。“其实卖东西的是少数,多数都是广电、移动、电信的套餐办理,业主直接在小区里就能办理套餐不是比找营业厅方便么。”
当记者问及孙大娘提出的收益问题,工作人员解释道,摊位进驻物业的确会收取管理费和清洁费,但绝不会从商家营业额中“抽成”,收取的管理费也会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只是没有公示过。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业主对收取的费用存疑,小区今后会考虑将这笔费用进行公示。
闫先生所居住的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小区是按照丙类标准收取物业费的,每平方米0.75元。但随着用工等方面成本的不断上涨,要维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仅靠这些物业费是不够的。所以,物业公司觉得不妨把这些收取来的摊位费,投入到日常对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减少物业公司的压力。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由于摊位费不高,每个摊位一天只有几十块钱,而且一般一次也只能摆一两个摊位,所以对物业服务费用方面的贴补没有起到什么太大作用。现在既然业主有意见,近期就禁止摊贩入小区。
商贩:收益高+避免被城管驱逐
那么,这些进驻的商家为啥会选择在小区内进行销售呢?记者在一小区采访了一位销售净水器的商家。“小区里居民多啊,而且我们在进驻之前也会进行比对,选择最适合销售我们产品的小区。”这名销售人员姜女士表示,目标群体的明确直接影响着销量,而且商家进入小区销售还能够收集业主信息,挖掘潜在客户。
在繁荣路一老旧小区里销售水果的商贩说,自己的水果都是从果品批发市场批发来的,每天小区只收取几十元摊位费,但自己一天的营业额能达到500-800元。如果在外面摆摊,不但有被城管驱逐的风险,收益还不如在小区里高。但是怕业主投诉,他们不会天天都到同一个小区摆摊,而是隔一段时间才来一次,“去一个小区太频繁,可能会引起居民的反感,会被投诉。”
律师>>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商家进驻小区促销占用的肯定是小区的公共部分。”对于小区里促销、摆摊乱象,长春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颖表示,小区的花园、空地等都属于公共区域,归属权是全体业主,所以占用这部分用地必须征求业主的意见。
张颖指出,如果小区业主较多不便一一询问,至少也应该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业委会表决后再做定夺。提到收取的费用,张颖认为,商家占用了公共用地,那么收取费用的物业应当将这笔费用用于小区维护,同时进行透明公示。而且,对于产品的质量物业公司也有义务把好关,一旦出现假冒伪劣等问题产品,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公司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张颖也提醒物业,在让商家进行经营之前除了征得业主同意,还要与商家协商销售时间,例如在中午、晚上休息时段不得经营,不得使用扩音器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设备。还应商定尽量不占用主要通行道路,保障居民正常通行。
建议>>
对摊贩入小区科学引导
“小区流动摊的货品也许没有农贸市场、百货商店的丰富、新鲜,但是它的便捷性是后者无法比拟的。”吉林省政协委员冯堤认为,目前,很多居民小区附近设有农贸市场或者商场,但并没有满足市民的需求,否则,流动摊也就没有了生存空间。小区设摊这种新的现象出现后,以驱赶的方式杜绝效果不会好,需要及时更新管理模式,在这方面社区和政府部门需要结合起来,对占地问题、卫生标准、价格等一系列问题加以监督管理、科学引导、规范运作。
具体来说,当前,是先要做好空间规划,解决好菜市场的用地。此外,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控制规模,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此外,社区和物业要加强安保力度,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摊贩的日常管理,做好登记备案、卫生清理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