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拆水表”催交物业费 费用难收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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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拆水表”催交物业费
部门称,物业的催费方式必须合法,不允许拆水表
编者按
岁末年终,南宁不少小区的物业又忙活着催交物业费。据住房部门统计,南宁多数小区的物业费收费率在七成左右,但有些小区不足四成。为何不少人不愿交费?物业应当采取哪种催交方式,才合理合法,又不会激化矛盾?小区物业费收费难该如何纾困?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同样是面对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问题,不同的物业企业采取的催交方式不同。有的企业比较理性,还有的走“温馨”路线,也有企业采取拆水表等过激手段。对此,监管部门提醒,拆水表的做法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是不允许的,物业企业应采取合法方式催交
1 业主
服务不好拒交费
12月10日晚,南宁桃花源小区的业主梁先生满心欢喜地回到家。当天是他和妻子结婚8周年的纪念日,他们邀请了一些朋友到家里庆祝。可谁知,回到家一看没水了,后来得知小区物业因物业费问题拆走了水表。
12月15日,记者来到梁先生家。他解释说,小区的绿化带因用来停放机动车而遭到破坏,停车收费情况也没向业主公示过,因此,他自入住以来,仅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因为水费和物业费一起交,近两年,他家的水费也搁置了。梁先生说,如果物业的服务有改观,他愿意交费。另据他介绍,该小区已入住多年,有的业主从未交过物业费。
记者走访时,多名业主也反映了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黎女士认为,电梯维保不到位,经常发生异常,而且一旦被困,物业处理也不及时,她曾反复要求物业处理,均未有结果。另一业主称,外墙漏水多年,物业一直没有处理好,因此,他们才拒交物业费来逼物业改进服务。
2物业
拆水表属不得已
桃花源小区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0.99元/平方米。小区物业人员通过查询,称在前后两个物业企业服务期间,梁先生共欠费5000多元,包括水费和物业费。
物业相关负责人称,拆除水表的做法实属不得已,因为长期联系不到梁先生,敲门也不开,而他家欠费的数额又较大,因此想通过拆水表来逼对方正面沟通。
12月16日,记者获悉,梁先生补交了水费和部分物业费后,物业已将水表重新安装。
对于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问题,物业人员称他们也很难处理。该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目前已经交房的有5000多户,业主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000余辆,而小区规划的停车位不到1000个,因此,为了不占用通道,一些车主直接将车开到绿化带停放。这个问题可能还会越来越严重,因为有车的业主有增无减,希望业主之间互相谅解。
对于一些公共设施维保不到位的问题,物业人员说,由于小区物业费收费率没有达到预期,工作人员的工资又不能拖欠,而且公共设施维保方面的费用本来就不多,常常要排队等钱到位才能做,他们也很为难。
3部门
催费方式必须合法
梁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南宁莱茵湖畔小区也有100多户业主被物业拆除了水表。一业主称,今年10月下旬,他家的水表被物业拆除,最后迫于生活需要,他只好交齐欠下的物业费。
不拆水表就收不上物业费吗?记者走访了解到,有些企业就采取了正当的做法。南宁市某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说,他们服务的多个小区中,都存在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有些确实是有正当理由,有些则是想赖账。对此,公司的做法是区分对待,对于有合理要求的,他们会尽量解决问题;而对于赖账型的,他们会向其发律师函,“业主也不想坐上被告席,因此,催费效果还可以”。
对于业主欠费,也有企业通过微信等渠道发出温馨提示:“做物业的人特别不容易,2015年就剩下×天了,物业费不催是一种信任。”从侧面告诉业主,保安保洁人员为大家服务一年,也需要路费回家过年,感动了业主。
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称,物业费是物业赖以生存的根本,如果业主不交,确实会对企业的正常运作产生不良后果。但是,企业催费的方式必须合法,“拆水表是绝对禁止的”,服务企业应当以人为本。
4律师
物业可起诉欠费业主
南国早报公益律师唐建勇说,一户一表属于个人财产,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私自拆除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可能涉嫌毁坏财物罪。如果水表房采取了防盗保护措施,物业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嫌偷窃,业主可以报警。
唐建勇称,业主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业主无合理的抗辨理由,物业可以起诉业主,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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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交物业费 “奇葩事”
●业主交费可抽奖
近日,在大连一小区的物业办公室,最显眼的位置摆放着冰箱、微波炉、热水壶,旁边立着“交物业费,得大礼包”的巨幅广告。物业公司负责人称,去年物业费收上来58%,根本不够成本,今年再收不上来,就得考虑撤了。对此,有员工提出“交费抽奖”的办法,然而,这个提议虽然实施了,却遭遇了尴尬,至记者采访时,该小区只收到了约46%的物业费。
业主张先生已经4年没交过物业费了,今年他更生气:物业没把心思用在提高服务上,反而动歪脑筋,搞“抽奖”。而已经交费了的业主董女士心里也不痛快。“我们交物业费,是为了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现在拿我们的钱买礼品,凭什么?”
(据《大连日报》2015年12月6日报道)
●不交费不让乘电梯
2014年11月,浙江省宁波市一小区业主反应,小区15、16、17、18号楼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被物业强制停用了电梯卡。结果,他们回家只能爬楼梯,或者在下面等待其他业主帮忙。对此,有律师称,物业采取的这个措施是不合法的,因为电梯是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物业擅自阻止业主使用电梯,已经侵犯了业主合法的电梯使用权。
(据《现代金报》2014年11月4日报道)
●凌晨上门催交费
2013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城的很多业主,收到了小区物业的一则短信:如不尽快交纳物业费,将在每天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1时上门催交。这则短信让小区部分业主很恐慌,称半夜或凌晨被敲门,实在有点吓人了。
(据《扬子晚报》2013年9月19日报道)
小区物业拆水表的做法被指过激,但业主欠费的情况同样令人吃惊。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不少物业企业曝出一些欠费“钉子户”,他们有的欠费长达11年,有些欠费超过8万元,有的欠费违约金已超过物业费本金。但对于欠费业主来说,也有吐不完的苦水。这个矛盾该如何化解?
1欠费“钉子户”
6年欠费8万多元
在南宁,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已是普遍现象。据住房部门统计,有些小区的收费率达不到四成,多数物业收费率在七成左右徘徊。一业内人士称,这对于整个小区的长远发展来说,肯定是不利的。
记者随机调查了南宁10余个小区,几乎每个小区都有欠费“钉子户”,有的业主从交房开始就没交过物业费,有的人甚至欠费长达11年。
在澳华花园小区的欠费统计单上,记者看到第一页欠费的业主共有28户,最高的欠费额度为1万余元,而最久的则是从2007年4月至今,共8年8个月。按照每日3‰的违约金来算,这28户的违约金全部过万,最高的达到5.9万元。
总体来看,这28户业主多数是大户型,最大的专有面积为182平方米,最小的80平方米,其中,80~100平方米的共7户,100~144平方米的16户,144平方米以上的有5户。这些业主中,欠费超过5年的有26户,欠费超过5000元的有15户。物业企业称,从户型来看,欠费数额较大的业主,在经济能力方面其实都不弱。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莱茵湖畔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称,该小区约有100多户业主欠费5000元以上,最高的有1万多元。广西新景物业服务公司称,他们服务的某小区业主有数间商铺,面积一共1200余平方米,但欠费6年多,总计8万余元。
2业主拒交费
有些理由难成立
某小区业主李女士称,楼下业主经常晚上喝酒猜码到深夜,严重影响了她的休息。为此,她多次致电物业,要求解决这个噪音“污染源”,但一直解决不了。于是,她觉得“要物业有何用,这点问题都解决不了”,便拒交物业费。
对此,南国早报公益律师赵明堂称,物业的服务内容应当以物业合同为准,邻居之间的纷争,如楼上楼下的漏水问题、养宠扰邻等,应该按照业主公约来解决,物业可以出面协调,但其并非权力机关,没有执法权。受害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渠道解决,但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赵明堂律师提醒业主,物业与业主并非主仆关系,而是合同关系,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有些业主觉得自己家里水管坏了、灯坏了,要求物业免费维修,认为“你收了我的钱,就应该为我服务”。这个理念是不对的,物业的“管家”职能是针对全体业主的公共事务,而非个人的“私人管家”。
调查中,小区停车问题是业主拒交物业费最重要的一条理由。一些老旧小区因为原来规划问题,车位有限,物业无法变出车位;而新建小区的车位虽然够多,但产权属于开发商,物业无权做主,因此,物业只能居中协调,没有能力彻底解决。对此,业界普遍期望政府部门解决这一问题。
3欠费成恶性循环
解决起来不容易
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的服务水平可能打折,整个小区的运转质量也会下降。这对每个业主来说,意味着产业贬值。更重要的是,因为一些欠费业主蹭服务,这对按时交费的业主来说也不公平。
“有些人恶意欠费还在QQ群里显摆,一点不觉得羞愧。”某小区的业主张女士称,小区最初的管理还是可以的,但由于不交费的业主“煽风点火”,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交费,物业催不到费,服务也打折了,“以前保安都是年轻力壮的,现在换成老弱妇孺,这对我们一点都不公平”。该业主称,小区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爆发后,她本来想将房产出售,但多次因物业纠纷被买家挑剔。
桃花源小区也正面临这样的问题。该小区一名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称,物业公司为了节省开支,安保人员数量和质量都出现了“缩水”,直接导致失窃事件频发、排污管道堵塞无人处理等诸多问题,让更多业主觉得“起码的安全感都没有了”。他认为,越来越多的业主因服务不到位而拒交物业费,因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在走访中,业主和物业通过司法维权的事例并不多。
某小区的业主称,装修入住后,就发现墙面渗水,他多次找物业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协调开发商来处理,但3年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均没有出面解决的意思。“我也想过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但如果请律师,花费会很大。”他说,无奈之下,只好采取拒交费的方式逼物业协调。
广西新景物业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服务的楼盘中,有一名商铺业主欠费较多。2011年7月,公司诉至法院,希望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但中间经历了几次波折,如今仍未结案。
4业主投诉常“烂尾”
部门监管莫缺失
12月19日,昌泰水立方小区多名业主称,当初开发商交房时,未按相关规定安装一户一表,导致现在不少业主对小区水电的计数有疑义,因此以不交物业费来抗议。业主梁先生认为,问题的根源还在于监管部门职能缺失,“开发商将一个半成品交给业主,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管部门是怎么监督的?”
桃花源小区一业主称,因欠物业费被拆水表后,他曾向市长热线及城区住建局等部门投诉,但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称,就小区治安混乱、污水横流、电梯安全无保障、管道燃气无法开通等问题,业主多次向城区街道办、住建局等部门书面投诉,但问题迟迟未有解决,“甚至连个说法都没有,到最后都烂尾了”。
对于桃花源小区拆水表的问题,南宁市长热线证实,他们确实接到过投诉,考虑到业主自己向部门反馈更为具体,就建议业主向城区政府反映,因此,没有转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西乡塘区房管所相关人员称,由于投诉比较多,需要按投诉的先后顺序处理,因此,在业主投诉两日后,他们向物业了解情况时,确认已经恢复了水表,他们已经明确指出拆水表是侵犯业主个人财产的行为,如果再犯,会在物业业绩考评时不予通过。对于业主反映的其他问题,该人员称,城区职能部门主要是进行协调,没有执法权。比如停车难问题,建议物业重新抽签来决定车位由谁租用,但先租用者在地上安装了地锁,物业公司拆除时遭到业主过激反抗,后续难推进,因此搁置。
“刁蛮物业公司和违约业主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一市民称,职能部门的作用如同杠杆,一个错误的做法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其他人就会效仿,甚至觉得合理,因此,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就出现了靠物业费来制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