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佳园物业因水岸阳光小区电梯被困人员坠亡事故被立案调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近日水岸阳光小区发生因保安违规施救致电梯被困人员坠亡事故。海口市质监局经详细调查,将依法对水岸阳光小区电梯管理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公司)立案查处,从快从严处罚。同时,该局决定今日起对全市的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检查。
据调查,12月25日凌晨3点20分,叶某某(死者)进入水岸阳光小区E栋1号电梯准备上19楼。至13层时,因电梯故障停梯致其被困。6时左右,小区保安伍亚平、罗志明接到业主报告说E栋1号电梯有人被困。伍亚平(无电梯管理操作证)在既没有通知小区专职电梯管理人员,也没有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的情况下,拿起保安室里的电梯三角钥匙就赶往现场施救。6时9分左右,伍亚平拿起钥匙打开1号电梯层门,发现电梯轿厢不平层停在半空中,仍违规施救。叶某某从轿厢里爬出来(此时轿厢地坎距地面不到1米),伍亚平在外面接应,因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叶某某下滑不慎坠入电梯井道。当日上午,叶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故电梯在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初步认定事故原因系无电梯管理操作证人员违规开展施救致被困人员坠亡的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海口市质监局目前正会同专家对停梯困人故障进行进一步专业分析。
海口市质监局局长高平表示,由于水岸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叶某某被困近三个小时;加之存在保安违规施救行为,将对该公司立案查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并结合电梯事故调查结果,将对该物业公司处以10万-2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该小区所有电梯进行全面检查。为避免再出现类似电梯事故,该局将从今日起对全市的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现场督办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罚。
同时,按照省质监局和海口市政府的部署,海口市质监局定于29日召开全市电梯安全监管会议,向全市所有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通报近期发生的3起电梯事故,提高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意识,并要求会后所有电梯维保单位立即自查自纠,做好元旦春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原标题:将对小区物业罚款10万-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