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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交停车费 先谈物业费 这事能对吗?

时间:2016-01-06 10:09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_  点击:

  停车费、电梯费、门禁卡……近些年,物业公司收费困难时,总会想起一些捆绑的办法,让业主略微感到“要挟”的色彩。而这样的捆绑到底合不合适?业主该如何正视自己的权力?物业公司又该如何正规收费?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做了社区调查,并采访了业内及法律人士。
 
  尴尬故事:
 
  想交停车费,先谈物业费?
 
  家住于洪区某小区的杨先生这些天倍感困惑。“我拿着钱去物业交停车费,他们竟然不收。”杨先生说,物业给的理由是,杨先生之前的物业费还没交。
 
  杨先生说,自己之所以没交物业费,是因为顶楼楼梯间漏水,导致他家的墙体长毛。“因为这件事,我与物业交涉过几次,但迟迟没有解决,所以物业费也暂时没交。”杨先生说,但在他看来,物业费与停车费是两件事,捆绑在一起让人难以接受。“我现在很着急,因为如果我的停车费再不交,以后我的车位就是别人的了。”杨先生说,该小区里的停车位始终很紧张,连人行道都利用上了。
 
  属地小区办:
 
  若双方没约定,就违规
 
  正如杨先生所说,该小区的停车位很是紧张。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时,看到人行道上都画上了停车位。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属地的于洪区小区办。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2013年前后,曾就小区内车位召开过业主大会。于洪区小区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占用费以及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用途等。
 
  就物业费捆绑停车费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说:“这就需要看管理规约里有没有约定,如果业主大会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就属于违规。”该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查此事。
 
  近日,杨先生向本报表示,物业公司可能是迫于压力,已经通知他可以缴纳车位费了。
 
  律师说法:
 
  除了捆物业费,就没啥催欠费的好招了?
 
  物业服务难免有瑕疵,于是小区业主手上的唯一制衡武器就是物业费。而作为物业公司若想让业主按时缴费,能捆绑的就是门禁卡、电梯卡、停车费。在这两方力量的作用下,就出现了杨先生遇到的困惑。
 
  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宪涛表示,这件事应该分两方面看。首先是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非业主同意,否则物业将门卡、电梯卡、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都属于违规。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在沈阳地区甚至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陈律师同时指出,目前很多业主将房屋质量与物业联系到一起,其实这也是误区。大多数情况下,房屋因质量带来的维修,应由开发商或维修基金承担。
 
  而物业方面的权利与义务,陈律师指出,物业公司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正确的办法应该向法院起诉,以此来清剿被拖欠的物业费。而捆绑电梯卡、门禁卡、停车费看似快速起效,但会将有道理的事变成了没道理。
 
  最后,陈律师提醒业主与物业间应该合理、合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共同构建和谐的家园。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柳云松
 
  摄影主任记者 孙 海
 
  原标题:想交停车费 先谈物业费 这事能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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