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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该不该乘电梯上楼 物业:埋下安全隐患

时间:2016-01-11 08:34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_  点击:

  关注小区“电动车上楼”之现象篇
 
  电动车该不该乘电梯上楼
 
  车主觉得充电和保管车辆更便利了,但在物业和其他业主看来,此举既给他人带来不便,又埋下安全隐患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文 邹财麟/图
 
  编者按:在南宁市不少小区,不少业主都因为电动车上楼充电的问题,跟小区物业有着种种矛盾。物业的理由是,业主此举不利于电动车的统一管理,会给小区的安全带来隐患;而在业主看来,物业此举纯粹是想多收取停车费和充电费。从目前来看,双方的这种矛盾很难找到调和点。
 
  1月6日晚,南宁市星光大道荣宝华小区,为阻止电动车进入电梯,物业在居民楼入口处设置了防护栏,部分业主与物业人员发生矛盾。业主认为,防护栏给居民进出带来不便,特别是残疾人车及婴儿车无法通过。物业则表示,防护栏可以阻止电动车进入电梯上楼,还居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民警到场处理,防护栏最终被拆除。
 
  1 不少电动车乘电梯上楼
 
  1月7日上午11时许,南国早报记者来到荣宝华小区宝丰大厦居民楼下,只见多个单元的对讲门至电梯之间的空处,停放了多辆电动车及摩托车,其中一辆摩托车布满了灰尘,看上去是停放很久了。而在对讲门外,还有设置防护栏而留下的痕迹,已经被拆除的防护栏被放在楼道及停车棚里。
 
  一些电动车主说,电动车停在楼下很不安全,不能充电,让电动车“乘坐”电梯回家充电是无奈之举。原来,宝丰大厦本来就没有电动车停放点,不少车主都是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房入口处的大厅里或者让电动车直接乘坐电梯上楼。
 
  在南宁市不少小区,都存在电动车“上楼”的情况。
 
  韦先生是荣和山水绿城小区的一名业主,虽然物业采取了多种方式不让业主将电动车推进电梯,但他还是认为将电动车弄回家放置更安全。
 
  2 电动车上楼有不少隐患
 
  “电动车上楼,既影响了大厅的通畅,也使得电梯及对讲门受损。”南宁荣宝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艺蓉告诉记者,物业多次接到业主的投诉,一开始,考虑到确实没有电动车停放点,也就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制止,使得电动车上楼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多。
 
  王艺蓉表示,电动车进电梯,人车混装,容易出事故,还会导致电梯马达受力不均,加速老化,容易引发故障。另外,这种行为对没有电动车的业主和住户来说,有失公平,一旦电梯因为电动车碰撞而损坏,又要全体业主埋单。
 
  一些小区的物业人员还指出,电动车进电梯,容易撞坏电梯轿厢门,导致电梯脱轨及被刮伤刮花等事故,影响其他业主的乘梯安全,缩减电梯的使用寿命,最终受到损失的还是广大业主。
 
  3 充电起火赔偿上万元
 
  电动车上楼后,车主往往从家里拉出电线,在楼道里充电。对于这种情况,不少业主认为既不文明也不安全,容易引发火灾。
 
  在南宁市民主路一小区的高层,一名车主在楼道里为电动车充电,结果引发火灾,灭火的水流进了电梯里,致使电梯受损,这名车主因此赔偿了上万元。据该小区的居民介绍,受损的电梯维修了很久,给其他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另外,该电梯还留下了后遗症,现在时常“犯病”。
 
  1月8日上午,在南宁市龙腾路台湾街小区花莲府,物业及业主委员会的“致业主信”,列举了电动车上楼存在的多种隐患与危害,希望电动车全部统一到地下车库停放、充电。花莲府业主委员会人员拿出一份电梯公司发来的“关于电梯零件损坏的函”说,电梯维修人员检查发现,有7台电梯损坏,已不能正常使用。“电梯公司建议的第一条就是:禁止重推车、电动车进入电梯”。
 
  南宁市荣和山水绿城1-3期的地下停车场内,配备了投币式充电设备。
 
  关注小区“电动车上楼”之 应对篇
 
  集中管理电动车 充电收费要合理
 
  不少人赞同集中管理小区的电动车,但认为应该协调好相关收费问题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文 邹财麟/图
 
  为了应对电动车上楼的问题,一些小区的物业也在想办法。在荣宝华小区宝丰大厦不远处,建起了一个能够容纳120辆电动车的停车棚;荣和山水绿城小区贴出通知称,1月8日在负一楼电梯入口处加装防护栏,制止电动车上楼;其他一些小区也采取了相应的办法。
 
  措施:
 
  安装便民充电设置
 
  荣宝华小区物业发通知称,为保障大厦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运行寿命,提高大厦的居住质量,“自2016年1月5日起,电动车将禁止驶入大厦”。
 
  1月8日上午,记者在荣和山水绿城小区看到,该小区“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的通知”称,物业中心将于1月8日在负一楼电梯出入口位置加装防护栏,制止电动车上楼。“为了维护小区电动车停放秩序,给住户提供良好的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服务,5栋负二楼电梯口新增设电动车停放点,请各位车主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地下停车场。”
 
  困局:
 
  收费问题存在争议
 
  荣宝华小区物业表示,本着自愿的原则,电动车主有权选择是否将电动车停放至停车棚。车主韦小姐说,她原来也是将电动车开回家充电的,现在有了停车棚,她就将车停在停车棚里充电。但也有不少车主认为停车棚的收费较贵。记者获悉,该停车棚的收费标准为每辆电动车每月40元,充电收费为1元充3小时。
 
  南宁荣宝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艺蓉称,这个停车棚只能停放120辆电动车,每辆车每月40元,每月加起来才4800元钱,外加收取充电费。但他们要请3名保安看管车辆,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外还要对停车棚进行维护等,也需要不少钱,“这个收费标准,相对于其他小区的停车棚来说,并不算贵”。
 
  南宁市物价局〔2014〕65号文规定,住宅小区的室内电动车保管收费,办理月卡的最高限价为55元,电动车充电收费则没有明确标准。
 
  南宁市龙腾路台湾街小区也实行电动车停放充电收费这一措施,花莲府业主委员会人员称,他们已在地下停车库设置了固定车位、临时停放区、临时充电区等,并有保安24小时值班管理。而停车充电的方式比较多,分为停放(丢失不赔付)、充电、保管(丢失赔付)等不同方式,收费标准区别对待,最高收费标准为每辆车每月40元。
 
  说法:
 
  集中管理很有必要
 
  1月8日下午,南宁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电梯主要是限定载重量,并没有明确规定能载什么不能载什么,只要不超过限定的载重量、不在电梯里跳跃等都应该可以。电梯的安全使用需要业主和物业共同维护,不该进电梯的就不进电梯,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确保乘坐电梯安全。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表示,小区物业对电动车进行集中管理、设置固定的充电装置是应该的,也是有必要的,但在收费方面要合理。停车棚有设备、人力及充电损耗等成本,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应当的,但收费标准不能定得太高。业主和物业可以就收费问题进行协商,制定出各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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