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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探索无物业老旧小区自治管理

时间:2017-06-19 09:31  来源:新京报  作者:_  点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昨日发布,要求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
 
  推进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居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城乡基层和谐稳定。《意见》明确,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
 
  《意见》提出,要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还要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意见》要求,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城市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
 
  同时,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
 
  无物业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
 
  未来社区可以提供哪些服务?《意见》规定,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
 
  同时,探索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
 
  目前,很多地区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意见》要求,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
 
  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方面,会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对于社区物业服务,《意见》提出要改善管理,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工作。比如,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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