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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承接安置区物业服务事项的倡议书

时间:2024-05-31 17:52  来源:秘书处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关于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承接安置区
物业服务事项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拆迁安置区物业服务工作事关广大搬迁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和政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倡议如下:
 
  一、积极承接安置区物业服务事项。广大会员单位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积极参与承接安置区物业服务事项,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融得进、过得好。
 
  二、因地制宜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对于已设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明确、物业办公用房齐备、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的安置社区,积极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对于物业服务管理区域明确,只需要提供公共秩序维护、保洁、保绿和房屋维修等基础性物业服务的安置社区,可结合群众和企业意愿提供单项物业服务。对于难以划定物业服务管理区域、不具备市场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安置社区,建议暂由安置社区属地街道(镇、乡)、居(村)委会牵头实施物业服务管理。鼓励物业企业积极探索符合本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实际、广大搬迁群众认同、具有地方特色和安置社区特点、可持续运行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模式。
 
  三、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对于已承接的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当地物业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重点工作。要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要求,做好物业服务公示工作。可结合安置社区实际,将物业服务延伸到便民服务、养老托幼、家政、快递收发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搬迁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招募用工时优先考虑安置社区搬迁群众,促进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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