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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6月份验收物业管理治理活动成果

时间:2015-05-09 10:47  来源:买房网  作者:_  点击:


  近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14年7月起在河北省开展的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处于组织实施阶段,将于今年6月份进行总结验收。据了解,专项治理活动持续了一年时间,集中对涉及物业企业及物业服的12个方面内容,涉及业主及前期物业管理的6方面内容进行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涉及18个方面内容

  物业企业及物业服务方面专项治理包括12项内容: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的;未实施“三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未公示的;违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合同不规范,服务事项和质量标准不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的;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业主反映强烈的;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擅自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超资质经营的;持证上岗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整体转让物业管理业务的;擅自处分物业管理用房或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停水、停电方式催交物业费的等等。

  业主及前期物业管理方面专项治理包括6项内容:建设单位在住宅物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不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物业管理项目交付时,建设单位未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6月份专项治理活动总结验收

  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开始以后,石家庄紧急于9月份颁布实施《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就小区停车、物业费、装修费、小区广告位收费等问题作了一些新的规定。石家庄市政府又接连下发了《石家庄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9月10日至12月15日,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对未办理许可证情况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专项治理行动以来,石家庄各区也有针对性的对物业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石家庄新华区在11月20日集体约谈了区内44家物业公司,向这些物业公司解释重申相关政策法。随后,执法人员又对部分物业企业进行了检查,对自立项目收费、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仍在收取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从2014年7月开始的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为期一年,将于今年6月份进行总结验收,验收后,对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表彰,对不积极开展活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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