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居民欠电费将留诚信污点
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 通讯员 郝思文)昨日下午,国网邯郸供电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达成了有关协议,今后凡窃电金额超过500元或一年内产生两次欠费的,用电不良信用记录将纳入征信系统。
当天,国网邯郸供电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签订了《关于电力用户信用管理的合作协议》。该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协议规定,凡是发生窃电金额超过500元或涉及违约使用电费500元以上;经催缴12个月内产生两次欠费;因客户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转账支票退票等行为,均将视为电力用户用电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征信系统进行管理。
邯郸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居民等电力用户的用电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增加了电力客户的违约成本,提高电力客户诚信意识,加大对电力客户窃电、违约用电及欠费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同时辅助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行为,逐步构建社会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做出贡献。
据悉,人行征信系统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信息可被用于金融机构借贷审核,从金融信用方面影响社会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电力客户欠费信息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可以为电费催缴、窃电处理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在社会诚信方面对欠费电力客户形成压力,从而促使客户正常履行供用电合同,及时缴纳电费,并依法、依规安全用电,同时丰富了征信系统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