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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最高每月1.21元/平

时间:2016-05-18 09:44  来源:河北广播网  作者:_  点击:

  从今年5月1日起,邢台市区物业服务收费开始实行新标准。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五个等级, 其中多层最高标准为每月0.88元/平方米,高层最高标准为每月1.21元/平方米。业主大会成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而定。
 
  记者从邢台市物价局经费科了解到,长期以来邢台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的一直是2004年制定的标准,高层每月0.88元/平方米,多层每月0.55元/平方米。由于时间跨度长,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的发展。
 
  从今年5月1日起,邢台市调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等级共分为五个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其中,一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8元/平方米,二级每月0.65元/平方米,三级每月0.5元/平方米,四级每月0.3元/平方米,以上四个等级均可上下浮动10%。等外级每月0.2元/平方米,不上下浮动。此外,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为每月0.3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10%。
 
  调整后,邢台市最高物业收费标准费为一级标准,多层住宅最高为每月0.88元/平方米,高层住宅最高为每月1.21元/平方米。
 
  邢台市物价局经费科科长介绍,邢台市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调整后的五个物业收费标准是政府指导价,实际针对的是前期物业。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内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今后物业费收多少,不单由物业服务企业说了算。邢台市要求,提供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应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物业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登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邢台市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电梯使用费。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报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另行收取。
 
  邢台市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具体标准及管理办法可按照建筑垃圾费标准执行。楼道照明费原则上列入物业服务成本,若能单独计量可单独收费,专款专用。物业公司受业主或业委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出入证(卡)费要到价格管理部门审核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公司一次性最多可以收取几个月物业费?邢台市规定,物业服务费收费可按月、季收取,但最多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一年服务费用。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记者 杜岩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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