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组合方案欲破解停车难
5月30日,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我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服务收费调整方案的通知》;6月1日,邯郸市召开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动员会,各相关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锁定市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坚持问题导向、疏堵结合;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安局、城管局、人防办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整治力度……邯郸市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破解停车难问题。
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
这几日,邯郸微信群中都被“邯郸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的消息刷新。“文件确实已下发,但最新收费标准还没有开始实施。”邯郸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正在和公安部门共同拟定实施规划,“根据初步规划,最新的收费标准将分区分批逐步进行。目前规划还没有正式公布,执行的仍是原收费标准。”昨日,该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称,调整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重新统一设置标价牌、培训收费人员、预留一定比例的免费停车泊位等,因此,现在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会分区分时进行。这段时间执法人员已开始不断对各停车场收费进行明查暗访,价格举报电话“12358”24小时开通,真正解决收费乱等问题。
新标准为1元、3元、4元
昨日,记者看到了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5月30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我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服务收费调整方案的通知》。《通知》称,调整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采取分区域、分时段、差别化制定收费标准”。计次收费标准为1元/次至4元/次不等。
该通知中表示,为方便市主城区市民停车,满足停车需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冀发【2016】4号),结合邯郸市实际,制定了邯郸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调整方案。
一类区每次4元,二类区每次3元,三类区每次1元。大型车(黄牌照)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军车、执行公务的司法和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邮递车、工程抢险车、残疾人车实行免费停放。
三类不同区域
一类区:东至滏东大街,南至陵园路,西至陵西大街,北至丛台路(含以上道路);二类区:一类区域外,世纪大街、学院路、建设大街、北仓路直线延长交汇区域内(含以上道路);三类区:一、二类区域以外的范围。实行计时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按照上述三类不同区域实行差别性收费。不具备计时收费条件的实行计次收费。
住宅小区及周边停放方案出台
这段时间,细心的市民会发现,邯郸市主城区道路上明显多了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的交警。每天都要路过曙光街的居民刘青说:“治理后,曙光街通畅了许多,希望严查力度能继续下去。”
6月1日,邯郸市专门召开了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动员会,进一步落实邯郸市委、市政府创建洁净城市的总体部署。
“从6月1日起,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安局、城管局、人防办联合实施《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6月2日上午,正在外查看路线,准备规划停车泊位的邯郸市公安局停车办的一位负责人称,这项方案已开始执行。
根据方案,邯郸市公安部门对城管部门清理出的便道或道路,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科学规范、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近期,邯郸市公安交警、巡警支队及三区一县及开发
区的公安机关还不断加大对小区周边乱停乱放的治理,对不按规定时间停放,不在泊位内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劝离纠正、依法处罚的力度,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朝向一致。
通过一个月的治理,交警部门共处罚违法停车2.4万辆,纠正乱停乱放5.9万辆,清理工程车占道招租740辆,使主城区23条主干道机动车辆停放规范率达到90%以上,85条次干道小街巷机动车辆停放规范率近80%。
据悉,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了加大对主城区住宅小区周边主次干道小街巷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治理,督导住宅小区周边门店业主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包环境卫生、包花木管护、包墙面牌匾整洁、包无店外占道经营、包车辆有序停放),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营业环境;并对住宅小区周边店外经营、商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进行治理,确保停车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小区泊车:“只售不租”变为“边售边租”
许多市民对于动辄十几万元的停车位“望而却步”,“想买,但真得买不起。”许多市民告诉记者。
目前,邯郸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正以每天400辆的速度激增,与公共停车泊位紧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市民白天开车、晚上回家休息,这些车辆绝大多数要在住宅小区内及周边停放。据统计,目前主城区有住宅小区1300多个,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不到300个,还有一部分是单位自管,有将近800个小区无人管理。部分小区地面公共区域不许停车,地下停车库又只售不租,且价钱比较高;有的小区周边没有施划停车位,职能部门管理也不到位。凡此种种,导致住宅小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突出,“停车难”成为居民心头“大病”。
近日,邯郸市对于住宅小区内部车辆停放进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只售不租”问题。同时,在不影响居民通行和消防通道情况下,在地面公共区域施划泊位,最大限度地使车辆停放于地下车库或院内空旷处。对于住宅小区地下人防设施擅自改变性质用途问题,特别是擅自出售问题,将严厉查处。对于小区周边,尽可能地施划泊位进行出租,以缓解停车难。
“让居民买得起或租得起地下停车位,才能改变‘地下停车场空荡荡、地面停车占绿地’现象。”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负责人称。根据6月1日发布的《关于主城区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要实行优惠政策或分期付款方式,降低价格,让业主买得起车库(位),使车辆充分停放车库(位)内;对未售出的车库(位),开发建设单位要划出不低于地下车位(库)总量30%的比例用于出租,解决只售不租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对于剩余车库(位)要按计时收费或按次收费的方式优先允许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开发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对于把车库改作他用的(改做超市、仓库、住宿)要限时清理,还原停车功能。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邯郸市已在全市居民小区周边道路便道和非机动车道上施划泊位2700余个,同时变小区泊位“只售不租”为“边售边租”,目前已出租近2000个,停车难问题有所缓解。
据了解,对于无人管理的小区,邯郸市主城区各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行管理或者委托管理,整治后停车问题不能再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