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物业将更规范 房管局大力推进物业立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地完成物业管理立法工作,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经华带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部分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负责同志一行11人到市房管局对提请审议的《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市房产局局长石兆旭、主管副局长杜立平、副调研员刘红梅,以及县区主管物业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
市房管局局长石兆旭对物业管理立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主管副局长杜立平、副调研员刘红梅、县区主管物业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就物业立法工作交流了意见建议。
参加督导调研的法制委委员分别结合我市实际和自身专业特长,对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立法和草案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张经华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详细询问了草案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调研论证、文本进度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对市房管局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市房管局对物业管理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尽心尽力,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成好承担的立法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经华就有计划推进物业立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把了解问题、认真梳理问题作为物业管理立法的前提,把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原汁原味梳理出来;必须把明确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作为物业管理立法的关键,不求大而全,不求形式,力求能够解决问题;必须把扎实起草条例作为物业管理立法的重要环节,条例起草要坚持创新、有特色,符合秦皇岛的实际。
二是明确目标,严格程序,确保完成条例的起草工作。争取第三方起草条例的方法要充分论证,主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负起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多沟通多协调。要扎实做好调研论证环节的工作,条例起草与工作调研并行,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三是落实、勇于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市立法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严肃的、要求高的任务,第一年立法工作具有引领作用,是形象。市房管局要树立责任意识,牵头担责,加强调度,在人员财物上要全力支持和保障,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市房产局局长石兆旭表示,将按照张经华副主任提出的要求和督导组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克服困难,全力推进草案起草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法规草案起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