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渤海新区质监局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最近又有图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与沧州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电梯入保协议。”河北沧州市渤海新区质监局(以下简称新区局)局长吕玉磬介绍说,渤海新区自推行电梯责任保险以来,已有82台电梯参保,占新区电梯总量的19%。
按照“积极探索电梯安全监察多元共治的新模式”这一理念,自去年以来,新区局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物业、维保等单位的作用,本着“质监推动、保险互动、物业主动、维保联动、典型带动”的原则,在该市率先着手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电梯一旦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首先会威胁到乘客的人身安全,给人们造成心里阴影,在事故处理中,物业公司还会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一旦责任主体缺乏赔偿能力或产权关系不明晰等问题,将会使赔偿难以落实,引发出矛盾冲突,势必会增加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难度,影响社会稳定。”吕玉磬介绍说,面对日益严峻的电梯安全形势,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势在必行。
为有效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开展,新区局深入准确分析辖区内电梯的现状,制定了《关于鼓励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召开动员会、走访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专门组织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召开座谈会,对保险范围及投保主体、投保方式、缴费标准及赔偿限额、保费交付,保险责任等条款进行反复协商,最终出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承保方案》。
据吕玉磬介绍,该投保方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受益范围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涉及电梯乘坐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两个险种。不仅乘客安全有了保障,而且为维保人员施工也解除了安全之忧。二是投保条件严。只有经使用登记、检验合格,具有专业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规范管理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才可投保。三是保险费用低。住宅小区电梯每台年保费为220元;商用、公用电梯每台年保费为440元;商用、公用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由于人流量大、使用频率高,保费每台880元。另外,雇主责任保险的年保费为每人400元。四是赔偿优惠多。电梯乘坐保险出险,每次和累计赔偿最高可达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伤残死亡赔偿限额达80万元。雇主责任保险对于出险的安装维保人员,最高赔偿标准每人每年30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0万元,并可获得最长180天的误工费赔偿。该保险还具备无责救助功能,即便是在非电梯原因情况下,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受害人也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偿;乘客被困电梯轿厢超过2小时的,可获得精神抚慰补偿200元。
经过质监部门鼓励引导、维保单位督促推动、保险公司宣传推介三管齐下,2015年12月18日,渤海新区举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首批入保单位签订保险协议仪式,医院、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物业为代表的8家单位与沧州人保财险签订保险协议,涉及51部电梯,标志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在渤海新区真正落地生根。
“电梯作为必备交通工具,与业主的安全息息相关,尽管我们请了专业的公司进行保养,但出现故障是很难避免的。”签订仪式上,信和国际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马秀平说,“电梯参保对我们来说是个好事,解决了物业和业主的双重之忧,这保费交得值。我们将积极规范内部管理,会同业主委员会,提高居民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
作为第一批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单位,河北鑫菱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玉军发出感慨:“从保险公司第一次上门宣传电梯保险,我就一直关注这件事。随着新区楼盘的增多,电梯的安全、使用安全备受关注,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出以前,我们只能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在又多了雇主责任险,不仅减轻了我们的事故赔偿负担,也提升了公司的形象。”
虽然新区局推行的电梯保险有了良好开端,但吕玉磬仍担忧:“由于参保以自愿为原则,没有强制手段,电梯管理者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对电梯参保的必要性缺乏认知,电梯责任保险的销售情况并不理想。”他说,“下一步,新区局将在强制与鼓励投保间寻求平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访谈、新闻报道等方式,提升群众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加大扶持力度,帮助物业管理混乱的小区,向新区管委会申请专项投保资金,力争2016年底,住宅小区在用电梯参保率达到80%。加大激励力度。建立维保管理等级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等级信用档案,把参保率作为考核指标。逐步形成使用单位持续投保、保险机构持续经营、社会公众长期受益的良好局面,营造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肖微 程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