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 优化资金 邢台棚改保质严分配
腾讯大燕网邢台4月6日电 耿为民 邢台市新闻办6日下午举办棚户区改造专题新闻发布会称,2016年棚改超额完成任务目标,2017年计划棚改项目113个(市本级74个)22300套(市本级17682套)。43个棚改项目已通过国开行评审,省开行审定棚改贷款项目总投资70.5亿元,申请贷款57亿元。截至目前,国开行拨付贷款资金37.74亿元,已向28个棚改项目支付30.45亿元。
2016年超额完成棚改任务目标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寿军介绍,安居是民生之愿,棚改是政府所望。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实施棚户区改造,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发展大局。实行棚户区改造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市民、特别是困难居民有个好的人居环境。我们将不断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早日实现棚户区百姓的安居梦想。
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任务目标为:棚户区改造开工16322套(市本级11470套)、基本建成8000套(市本级2037套)。截至11月底,全市棚改开工16435套,基本建成19771套。分别占省下达任务目标的101%、247%。其中棚改货币化安置11426套(市本级7054套),货币化安置率69.5%。
业绩的取得,得益于: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头等大事来抓,摆上了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城建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项目调整、手续办理、规划制定、融资贷款等问题,确保了整体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及早谋划安排,政策配套。在全省城建工作会后,我市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6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将开工、基本建成、配套任务分解下达,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并将2016年新启动的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80%、年度棚改开工任务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列入今年的考核范围。还出台了《邢台市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邢台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自2016年起,各县(市、区)新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采用货币化安置的方式,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纳入2016年开工任务的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三是强化督导检查。2016年5月初,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列出全市问题清单,并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相关部门签署整改承诺书,确保限期整改落实到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我市于2016年5月、8月2次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调度会,主管市长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市、区)进行了集体约谈。年初,市房管局作为任务牵头部门,专门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分包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成立9个督导组,包项目开工、包货币化安置、包公租房分配,每月督查不少于一次,有力推动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一是强化政策配套。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邢台市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邢台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自2016年起,各县(市、区)新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采用货币化安置的方式,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纳入2016年开工任务的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了《邢台市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其中“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棚改回迁安置住房11.1万套。同时,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棚户区改造三年规划,统筹考虑,编制了《邢台市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合理确定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明确了滚动发展的建设原则,确定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城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强化贷款支持。通过积极与国开行对接,市区列入2016、2017年实施计划的43个棚改项目已通过国开行总行的评审,预计本月可正式出具授信文件。省开行评审处审定我市棚改贷款项目总投资为70.5亿元,申请贷款57亿元。同时,不断加大第一批国开行、农发行棚改贷款的提款力度。截至目前,国开行向我市拨付贷款资金37.74亿元,已向28个棚改项目支付30.45亿元,为棚改项目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加快推进公租房分配。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将“6月底前2015年及以前竣工项目分配入住率达到95%,年底前2013年及以前开工项目分配入住率达到90%”的节点要求列入了作考核范围。二是落实公租房预分配制度。狠抓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的落实,逐月分解分配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清单。同时,对在建的公租房,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并在项目竣工前6个月启动配租程序,确保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分配入住;对目前待分配的公租房,实行销号管理,逐项目分析具体原因,分类制定解决措施。三是进一步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围绕分配公平,合理确定准入标准。强化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延长受理时间,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县(市、区)公租房供应规模、准入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对公租房供应充足的县(市、区),督促其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最大限度将进城落户农民、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截至2016年底,全市2015年及以前竣工项目分配入住率达到98.7%, 2013年及以前开工项目分配入住率达到77%。
2017年开局良好更严管控
市级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房屋征收、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截至3月底,已开工4530套,开工率20%,基本建成3872套,基本建成率26%,
同时,按照国务院七部委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棚改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
公租房建设分配方面,邢台市本级祥和城公租房、幸福人家廉租房,力争2017年底前达到入住条件。市本级水岸绿城廉租房、和谐雅居公租房将于6月底前竣工分配。对各县(市、区)对尚未竣工的2014年及以前公租房(含廉租房)项目,针对存在问题,分项目拿出解决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确保2017年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对已完工但未分配项目,合理调整准入门槛,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及时制定分配方案,提前启动分配程序,确保项目及早分配入住。
更严管控也将实施:一是适时调整政策。每年一季度,根据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申请住房保障的准入条件,并向社会进行公布。为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流程,加快市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进度,更好的开展联审联查工作,解决住房保障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运行,我市印发了《关于变更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方式的通知》,群众在办理住房保障业务时(申请、年审等),不需要再开具《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集中查询,不用百姓再跑腿。较以前的政策相比,住房保障申请人在申请住房保障资格时不必再去房屋查询窗口排队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只需将有关申请资料递交到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就可以了。这一政策进一步加快住房保障资格的办理速度。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布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省统一要求,市区和18个县(市、区)均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当地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在新开工建设的和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树立信息公示牌,在已竣工项目设立永久性标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市住房保障规划、新出台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文件,均在印发后第一时间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住房分配全过程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待租待售房源信息、配租配售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等内容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另外在市房管局网站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让群众对保障住房分配结果进行监督。
三是规范保障房后期管理。物业管理市场化。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按照“市场选聘、最高限价”的原则,由保障房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聘资质等级高、实力强、信誉好的物业公司参与保障房物业管理。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下浮一定比例做为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于商品房中配建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统一纳入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同时,保障对象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档案管理数字化。按照“一户一档”、“一套一档”的原则,我市全面建立了住房对象档案和房源档案。还通过采取年度审查、动态调查方式,及时更新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等信息,同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对住房保障资格申请程序进行调整,加快申请审核效率,强化入户调查、资产核实、层级公示、综合评审等工作,坚决排除人为干扰,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基本实现住房对象档案和保障房房源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房屋管理规范化。重点对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了保障房日常巡查制度,安排专业人员至少每季度对保障房损坏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实行了有奖举报制度,避免保障房违规转租,违规装修等问题的发生。建立了保障房调换制度,因保障家庭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保障房的,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通过以上方式较好地保证了保障房的规范化管理。
棚改知识问答:
问:棚户区改造主要都包括哪些范围,在我市的棚户区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答:根据国家住建部等7部委(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侨办、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有关规定,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
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包括四种形式: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旧城区片。
从2015年起,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范围扩展到符合条件的改造搬迁村庄,主要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村庄迁并至城镇的村庄。
问:在2017年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有哪些重点安排,下一步如何实施
答: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开工22300套,基本建成15000套。工作思路是: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加大项目融资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租房建设分配力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保障房后期规范化管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入科学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房屋征收、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截至3月底,已开工4530套,开工率20%,基本建成3872套,基本建成率26%,
二是按照国务院七部委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棚改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市本级祥和城公租房、幸福人家廉租房,力争2017年底前达到入住条件。市本级水岸绿城廉租房、和谐雅居公租房将于6月底前竣工分配。对各县(市、区)对尚未竣工的2014年及以前公租房(含廉租房)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分项目拿出解决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确保2017年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对已完工但未分配项目,合理调整准入门槛,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及时制定分配方案,提前启动分配程序,确保项目及早分配入住。
四是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审批效率。简化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流程,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三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工作指导。认真落实住房保障资格审批规定程序,加强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等信息的动态监管,强化联合审查,健全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后期管理的长效措施和办法,堵塞漏洞,严格管理,真正使符合条件的群众受益。
问:全市“十三五”期间棚改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全市“十三五”期间已改造和规划改造各类棚户区511个(市本级252个),106007套(市本级71734套)。其中,已改造和规划改造城市棚户区238个(市本级107个),40503套(市本级30473套),占总量的38.2%;城中村273个(市本级145个),65472套(市本级41261套),占总量的61.8%。
2016年已改造98个(市本级45个)项目16435套(市本级11522套),占总量的15.5%;2017年即将改造113个(市本级74个)项目22300套(市本级17682套),占总量的21.1%;2018年规划改造107个(市本级58个)项目22679套(市本级13855套),占总量的21.4%;2019年规划改造96个(市本级49个)项目20376套(市本级12130套),占总量的19.2%;2020年规划改造89个(市本级52个)项目24217套(市本级16545套),占总量的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