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调整主城区供水价格 本月起开始实施
昨日记者从衡水市物价局获悉,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并于本月起开始实施。调整后居民用水价格为4.46元/立方米,将分步执行。
衡水市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将按照分步调整的原则实施,具体为居民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2.35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3.22元、3.78元、4.46元,低保户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0.7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1.24元、1.4元、1.6元,其他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4.1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5.32元、6.3元、7.44元,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25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30.4元、35.4元、40.4元。
此外,鉴于目前工业新区水厂及配套管网尚未建成运营,待建成通水后供水价格暂参照市水务集团调整后的供水价格执行。城市居民供水价格仍实行阶梯水价。未实行抄表到户、由物业管理单位收取水费的小区,供水企业应实行趸售价、按居民用水价格的90%收取。物业服务单位按终端价格收取居民用户水费。
据悉,调整后的价格自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2018年、2019年从当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记者 杨伟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