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省内要闻 > 省内要闻

河北衡水调整主城区供水价格 本月起开始实施

时间:2017-05-08 09:25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_  点击:
 
  昨日记者从衡水市物价局获悉,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并于本月起开始实施。调整后居民用水价格为4.46元/立方米,将分步执行。
 
  衡水市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将按照分步调整的原则实施,具体为居民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2.35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3.22元、3.78元、4.46元,低保户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0.7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1.24元、1.4元、1.6元,其他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4.1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5.32元、6.3元、7.44元,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水价(不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25元,2017年至2019年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30.4元、35.4元、40.4元。
 
  此外,鉴于目前工业新区水厂及配套管网尚未建成运营,待建成通水后供水价格暂参照市水务集团调整后的供水价格执行。城市居民供水价格仍实行阶梯水价。未实行抄表到户、由物业管理单位收取水费的小区,供水企业应实行趸售价、按居民用水价格的90%收取。物业服务单位按终端价格收取居民用户水费。
 
  据悉,调整后的价格自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2018年、2019年从当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记者 杨伟广)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在线留言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