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汛期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城市易涝点整治。在前期排水防涝检查的基础上,对城市易涝点再次进行排查整治。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下凹式立交桥、地下构筑物、地铁、桥涵、低洼地带的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除涝方案。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采取渗、滞、蓄、排等措施,提高排水防涝设施标准和能力,切实消除易涝点。
二是做好汛期防大风措施。针对雷电大风天气情况,抓紧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道树进行修剪、加固、支撑,防止大风天气枝干折断伤及行人车辆。对室外广告牌匾、线杆进行逐一排查,尤其是楼顶广告、大型落地支架广告、大型立柱广告牌匾等。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松动、锈蚀、风化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及时督促、协助经营者对其进行加固、修复或拆除,防止出现坠落、倒塌、触电等安全事故。
三是防止汛期重点水域污染。加强污水支管网和毛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大对合流制管网的巡查力度,相关市要重点对白洋淀、衡水湖及环渤海地区的合流制管网和雨水管网进行清淤、截污和疏通,防止排水管网溢流导致污染物进入自然水体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