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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17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 丁跃升局长发布全市物业管理情况

时间:2017-07-17 15:05  来源:长城网  作者:董传辉  点击:

  14日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17阳光政务”共四场新闻发布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仅节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
 
  主持人:下面,我们召开“2017阳光政务”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我市物业管理情况。
 
 
发布会现场。董传辉 供图
 
  住建局丁跃升局长
 
  各位媒体朋友:
 
  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今天我重点介绍三方面内容:一是我市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二是我市物业管理开展的重点工作;三是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一、我市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4号)相关规定,国家提倡实施物业管理活动,市住建局按职能对我市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一)市区物业管理现状
 
  目前,市区物业服务企业达到231家,从业人员11066人。现有1万平方米以上小区333个、共计1744.44万平方米,实施物业管理小区237个、共计1288.44万平方米,物业覆盖率73.85%。目前,我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了100%。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一般为老旧住宅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实施社会化管理,落实以保洁维护、秩序维护、公共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自助式管理。
 
  (二)我市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和公共设施服务职能划分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沧政发[2015]12号)要求,落实“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总要求,遵循“县(市、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住建部门监督指导”的原则,逐步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优势。各级住建部门落实物业管理监管职责,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指导和监督,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综合治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的责任和费用,积极探索建立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物业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
 
  二、我市物业管理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不断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2012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企业招投标制度,打破原有“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搞好开发建设与后期管理的衔接。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制度,逐步消除开发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市场整顿力度,严肃查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侵占损坏共用部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仲裁机制,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物业服务纠纷数量不断降低,由最高一年33起减少至一年9起。
 
  (二)建立“质价相符”长效机制。市住建局与市物价局联合出台实施了“菜单式”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业主可自主选择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对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让业主充分了解服务内容、维护知情权。大力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企业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建立“质价相符”长效机制,业主满意度和物业服务收费率逐步提高。
 
  (三)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消防、电梯、防汛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以东光县世家官邸小区等省优示范项目为观摩对象召开年度物业服务安全生产现场会,对照标杆、学习经验;二是逐步打造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沧州市嘉禾一方花园小区二期等多个物业服务安全生产工作观摩学习基地;三是组织开展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取证培训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监督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业务技能;四是组织行业专家进社区,开展消防演练培训活动,发放物业管理消防安全手册,宣传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知识。
 
  (四)不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2012年以来,全市先后深入开展了“规范物业管理、创建宜居小区”、“物业服务素质提升年”等年度主题活动,2017年继续开展“文明服务,提质增效”创建竞赛活动,制定系列活动方案,建立健全提升物业服务素质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从业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培训。通过邀请权威专家座谈、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项目服务达标创优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区域主管部门、项目经理、一线服务人员等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工作,督导企业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岗前、岗中、管理、技术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全市累计已有3000余人次接受了专业培训。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检查,落实项目整改提升。召开年度物业服务典型项目现场会,树立行业服务标杆,督导各项目集中实施了车辆停放、环境卫生、绿化养护、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整改提升月”、“消防、电梯故障演练”等活动,各区域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以及检查验收工作,小区环境容貌得到一定改善,物业服务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三是做好培优创优工作,树立行业典型标杆。结合行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确定优良项目、开展培优工作、跟踪创指优导,深入做好市优评选和省优推荐工作。2016年全市获全省物业服务优秀(示范)项目10个,截至目前,全市经评比验收获得国家物业服务优秀(示范)项目6个、全省物业服务优秀(示范)项目52个、全市物业服务优秀(示范)项目97个,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样板示范作用,带动提升了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五)安全高效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沧州市于1998年《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出台后,开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初,全市17个县市累计归集维修资金33亿元,为业主计息3226万元,给业主分配收益2.2105亿元。维修资金资金管理以保障业主切身利益为根本,应用科学管理模式,实现资金管理安全便捷、保值增值、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一是归集缴存安全便捷,沧州市已实现维修资金直收—“一站式”交存,业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购房合同,在银行有效工作日内均可到定点银行窗口交纳维修资金,一站式完成所有程序,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同时避免维修资金在归集过程中被侵占、挪用。二是资金管理保值增值,沧州市已完成两次维修资金银行招标工作,年化收益率均到达4%以上,实现维修资金最大程度增值保值,每年的增值收益按计息基数分配给业主。三是列支使用科学规范,统一规范列支使用方式,严把申请、审核、审计、验收、拨款5关,堵塞维修资金使用漏洞;建立小区分配模块、房屋信息系统、维修支用电子档案,避免支用面积误差;建立河北省首个维修资金专用机房,全面实现双机操作、远程备份,保证数据安全。四是审计监管严格公开,每年都对全市维修资金进行严格地审计,确保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安全,业主可随时通过网站或手机APP程序,查询个人维修资金历年收益、计息、使用情况,并且针对个人实现信息推送,全面实现维修资金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五是探索创新先进管理,在河北省首创维修资金的核算形式和会计科目,并且实现维修资金财务会计电算化,2017年5月底,沧州市维修资金管理网站和手机app利用联通云终端实现升级改造,提升网站系统安全和业主知情权。六是加强全市指导工作,指导17个县(市、区)率先在河北省实现系统、交存、支用、档案、财务、查询、增值、招标、审计“九统一”,搭建完成所辖17个县市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城域网,实现系统统一、管理独立,2017年7月底,预计实现沧州地区17个县市全部完成维修资金银行招标工作,全部实现一站式维修资金交存。
 
  三、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在“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下,研究新政策,制定新办法,加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精准监管发力,明确发挥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逐步建立健全以物业服务市场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一是推广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机制、竞争秩序;二是全面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减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对物业服务的不良影响;三是落实各项物业管理备案工作,全面掌握市场信息,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平台,契合国家监管新规方向,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五是全面启动问题责任倒追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力度,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完善“质价相符”长效机制。
 
  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和广大市民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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