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要出新规!能用公积金,还有这些你肯定关心!
8月29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有2/3以上业主同意就可加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者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电梯加装和使用维护方案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以单元(6层共12户)加装电梯为例,只要有8户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
此外,什么样的既有住宅可以加装电梯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
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单位产权的房屋须单位法人书面同意;
符合现行风景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定。
加装电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征求意见稿指出,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电梯产权人(房屋产权人)共同承担,可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分担。记者以往采访过的个例通常是每降一个楼层减少5000元至1万元不等。
在资金筹集方面,征求意见稿给出了非常大的权限,包括:
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经专有部分占该梯号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鼓励通过团购、电梯广告收益、银行信贷等方式降低加装电梯成本;
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各级政府应设专门窗口办理加装手续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政府应在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指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建设单位应当持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报告、设计施工图和加装电梯协议,到受理窗口办理加装电梯手续。经联合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在加装电梯小区范围内依规进行公示。原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时已预留了电梯井加装电梯的,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同时进行改建、扩建的应依法按程序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不低于原单位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应按整栋住宅楼为单位进行设计,包括既有住宅供电等配套设施是否满足电梯运行需求。
增设的电梯和井道产权归业主
建设单位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梯使用安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增设的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其产权属于该梯号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既有住宅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