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省内要闻 > 省内要闻

承德:今后住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禁停电动自行车

时间:2017-11-06 09:34  来源:承德发布  作者:_  点击:

  10月23日,从承德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即日起,承德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为了汲取省内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从现在起我们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及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网吧、足浴、KTV 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集体宿舍等建筑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同时,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应按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设置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与相邻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周围不得有可燃物。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独立设置,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
 
  工作人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充电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不得长时间充电。”此外,如有市民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或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