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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冬季供热取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2 14:53  来源:石家庄发布  作者:_  点击:

  日前,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冬季供热取暖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热取暖工作,省委书记王东峰多次作出指示,并对桥西区两个小区进行了暗访。许勤省长多次进行了专题调度。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邢国辉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进行暗访,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沛然多次调度和暗访,作出了具体部署。这充分体现了省、市主要领导对供热取暖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群众的关心和关爱。
 
  11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落实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好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两办”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供热取暖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全力以赴工作,确保达标供热
 
  (一)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强化各县(市、区)的管理责任,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调度;主管负责同志具体调度,加强供热取暖工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班子成员要分包供热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要迅速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员进驻供热企业、换热站进行监管,记录回水温度、压力、流量等主要数据,并实行企业和监管人员“双签字”,每2小时记录1次,上报当地政府及供热管理部门。同时,要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楼逐户测量室温,实行居民和检查人员“双签字”,并上报当地政府及供热管理部门。对未供热、不达标供热小区,要逐个查找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相应措施,立查立改,尽快实现全部达标供热。对问题复杂、整改难度大,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安抚解释工作,采取送电暖器等临时取暖措施,并做好退费工作。压死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督促督导供热企业备足燃料,增加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报修服务汇总清单和问题处理台账,加强热源、管网、换热站检测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达标供热。要安排专人进驻未完成移交的换热站,填补管理空档,保证换热站正常运行。
 
  (二)健全信息沟通网络。针对投诉电话量大、接通率低、态度不好等问题,各县(市、区)要督促供热企业增加服务电话线路和坐席,安排熟悉业务人员做好解释答复,开展供热企业、区(县)政府服务进社区(农村)活动,企业与居民面对面沟通,现场解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畅通信息渠道,了解舆情,掌握动态,发放明白纸,做好群众工作,严格落实不达标供热退费规定。
 
  (三)强化应急保障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供热企业和县、乡两级应急指挥体系,应急队伍在岗备战,备齐备足资金、物料,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各县(市、区)政府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辖区公安派出所要深入群众,排查掌握因供热不达标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落实稳控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响应时供热不停歇、不断档。
 
  二、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现清洁取暖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各县(市、区)要迅速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详细了解“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运行情况。要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不断扩大外受电比重,提高电力系统交互响应能力,积极做好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对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偏远山区和农村,要鼓励引导群众使用洁净型燃料,推广使用配套新型炉具。对特困户要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户建立整改台账,由县级领导分包,明确解决时限。因各种原因今冬确不能通气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临时性解决方式,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各县(市、区)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进村入户搞好安全使用培训,解决群众“如何使用”“如何缴费”“哪里缴费”等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让群众学会使用、安全使用。同时加强与媒体沟通,通过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引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采暖设备,提高安全用气、用电意识,确保安全。
 
  (三)要做好保障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根据减停供次序,细化工业和商业压减气量。密切关注天气和气温变化,以保民生为重点,有序调整供用气计划。
 
  (四)加快推进“双代”工程收尾。对未完工工程,各县(市、区)要拉出单子,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紧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早日完工投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严密的供热管理制度体系,逐级签订责任状,量化问责机制,强化对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管理责任的双向考核和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给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严肃问责,确保供热平稳达标运行。
 
  四、搞好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要坚持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把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对群众温暖过冬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了解党委、政府和供热企业的努力,看到供热不断改进的变化,增进群众理解,让群众看到希望、增强信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保障供热的实际行动,让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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