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2月26日,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省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紧紧盯住消防火灾、交通运输、电代煤、气代煤、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和城乡公共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确保所有隐患第一时间整治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在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开展督导执法检查。要突出事故频发、问题集中、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问题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持续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煤矿“三超”、危险化学品“三违”、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省安委办要求,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