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基本形成保障城市安全的城市规划体系,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到2035年,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更加优化,城市规划刚性控制显著加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战略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意见》要求,要加强城市规划安全研究。从区域、城乡协调的高度对城市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等作出安排,作为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突出强制性,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管控指标,并覆盖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研究,编制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规划。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校园、体育场馆、人防设施、旅游场所等宽阔区域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和数量应保证城市居民使用。
优化空间布局。开展规划期限至203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城市安全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布局,合理布局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以及其他功能区,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设施,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
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业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严禁在已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石化化工项目。
确保安全距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区域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城市工程管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综合布局,并保持安全间距。对于生产易燃、易爆和有毒产品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留足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