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今年改造43个老旧小区
为进一步改善张家口市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从今年起,我市将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配套设施不全或老化破损严重、物业管理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进行改造,到2020年底,全市老旧小区将基本改造完毕。今年的改造任务为43个小区,涉及居民8332户。
据了解,从2018年起,我市将利用3年时间对128个城市老旧小区(共26061户,建筑面积156.3万平方米)进行改造,改造任务按照3:4:3的比例实施。其中,2018年改造的小区占改造任务总量的32%;2019年改造的54个小区,涉及居民10758户,占改造任务总量的41.3%;2020年改造的31个小区,涉及居民6971户,占改造任务总量的26.7%。老旧小区完成后,将达到房屋安全、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管理维护有效的目标。在今年任务中,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将各选择全部改造小区中的2个,作为改造工作试点,予以重点推进。我市将通过试点改造探索经验、建立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为工作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据悉,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涉及小区环境整治、建筑物本体改造、配套设施完善、后续物业管理等4个方面。各县区将按照年度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改造工作。其中,今年将城市主干道两侧、重要节点等区域和脏乱差安全隐患多的小区列为重点,作为先期改造对象;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在11月底前将完成试点改造任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发改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规划部门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工作,办理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划调整手续。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老旧小区内及周边违规建筑的拆除工作,协调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管线的改造。公安部门负责对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消防设施、停车泊位的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园林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绿化美化。(张家口新闻网 记者孙琳通讯员刘鹏张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