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呼吁:为消防车留出“生命通道”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为提高全社会对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5月10日,我省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上午8时,石家庄市消防支队派出槐北路中队、中华大街中队、富强大街中队分别对辖区内设定的模拟警情进行拉动。记者跟随石家庄市消防支队中华大街中队探访时发现,虽然当天路况良好,没有十分拥堵的状况,但在路口拐弯处和进出小区门口处,即使出警的消防车发出警报声、闪烁着警灯,大部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主依然没有避让意识。
“火灾发生后,前5分钟是最佳救援时间,但现实中,出警时间普遍达7-20分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中华大街消防中队消防员王科雍告诉记者,大多社会车辆无避让消防车意识和乱停车的行为是首要原因。
在某小区正门口的一条小巷子内,约100米的主道上,留出的通道只容一辆小轿车进出,加上沿街贩卖的水果车、蔬菜摊,居民进出只能在车辆间穿行,消防车辆根本无法进入。
“我们这儿是老住宅区,没有规划车库,现在又赶上门口维修,不管是不是小区居民的车都往这里停。”该小区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正值上班高峰期,此时的车并不是一天之中最多的时候。
对此情况,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也表达了自己的无奈:“小区空间有限,停车需求越来越多,今天管了,明天就又停回来了,根本管不过来。”
记者沿着槐安路西行,像这样建成较早、人口众多的旧小区还有不少。堵塞小区入口、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在这些小区普遍存在。
王科雍告诉记者,以前执行任务时,遇到私家车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的问题时,他们只能就地停车,通过连接多组水带到达起火现场。这样一来不仅延误了救火时间,而且距离火灾现场较远,受水压影响降低了灭火效率。
记者了解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罚款150元,记3分;对不避让的,将罚款200元,记3分。针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情况,消防部门有权依据消防法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然而,现实中阻碍“生命通道”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因此消防部门向广大市民呼吁,消防通道是灾难发生时被困之人的救命之道,保证它的畅通,才能保证生命财产抢救的及时。同时提醒大家,消防车通道须确保4米净宽,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明确标注、树立相应的告示牌,告知业主规范停车;作为公民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停车时切勿占用消防通道,自觉维护“生命通道”畅通。(见习记者王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