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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产经纪!河北将对违法违规行为顶格裁量

时间:2020-06-17 15:35  来源:河北日报、河北住建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印发,河北省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强监督管理。6月5日,河北省住建厅召开媒体见面会对其进行了解读。

  河北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王炜介绍,2019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347.1亿元;商品房销售总额为4138.6亿元,同比增长2.6%。除从投资和消费双向拉动经济增长外,房地产行业还带动了50多个相关行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但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壮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避免管理空档、秩序失范,省住建厅制定了该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监管措施、监管程序、监管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每年3月至12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经营行为、资质等级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预售、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各市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强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顶格裁量。

  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有关办法,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制定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立物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按年度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红黑榜”名单),供业主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淘汰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省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一、我省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产业,对于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改善居住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各地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运行保持总体平稳。2019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347.1亿元;商品房销售总额4138.6亿元、同比增长2.6%。除从投资和消费双向促进经济增长外,房地产业还带动50多个相关行业发展,创造了大量劳动就业岗位。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壮大,我省居民住房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00年的22.87平方米增加至2018年初的37.46平方米。

  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房地产是一个涉及大众民生的行业,社会关注度非常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房地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进一步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加强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维护群众利益、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房地产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行业监管工作,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避免管理空档、秩序失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现行法规制度,制定了本《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5个部分,具体是:

  (一)监管对象及内容。重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行为。

  (二)监管主体。一是对审批部门监督。按照省管市、市管县的层级管理模式,落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部门的监督。二是对企业监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企业进行监管,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监管。

  (三)监管措施。一是通过强化层级监管、定期检查审批卷宗、加强审批信息公示等方式,加强对审批事项监督管理。二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社会监管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三是突出了“信用监管”这一新的监管手段的运用,将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记入“黑名单”管理,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监管程序。构建以企业自查、县级全查、省市抽查的多重检查机制,省市级抽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主,对涉访、涉投诉举报、严重失信企业实施重点检查。

  (五)监管结果运用。一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期整改、集中曝光、记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查处。

  四、下步工作举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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