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5部门联合发起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
9月21日,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即日起在全省开始实施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相关工作,以行动的开展促进社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营造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此次行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4个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推进。
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含县城)为创建对象,即各城市(含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目标在于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改造、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方案》要求,各地要马上全面启动创建行动工作,利用剩余几个月时间加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创建不少于5个绿色社区,定州、辛集市要创建不少于2个绿色社区。2021年,对创建经验进行推广,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各市30%以上的城市社区要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创建行动要取得显著成效,各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创建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因地制宜增设或改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的停放、充电设施。稳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重点整治小区及周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私搭乱建等环境问题,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通信线缆规整。加强噪声治理。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有条件的社区将消防安全管理模块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消防设施运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
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防火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养成消防安全习惯。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方案》强调,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