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 保障群众“脚下安全”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小井盖、大民生”工作理念,认真做好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通知》指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部门负责指导监管行业内窨井盖普查建档、安全隐患治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信息化智能化等工作,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主管部门统筹各有关部门窨井盖基础数据,将窨井盖管理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窨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监督指导。
各地要统筹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普查,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普查标准和内容。做到普查全覆盖,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对无法确定的,要提请本地政府根据窨井用途明确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将普查数据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大力推动窨井盖升级改造,不断推动窨井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通知》强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各地要同步组织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对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窨井盖逐步更新改造;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的窨井盖尽快维修加固;对窨井盖缺失的及时补装;对易积水区域窨井逐步加装防坠装置;对已废弃窨井限期填埋。
建立完善窨井盖基础数据更新、项目施工、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等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普查情况,建立窨井盖数据更新机制。加强窨井盖建设项目管控,提高窨井盖安全防护水平。落实窨井盖权属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限期进行处理。完善涉窨井盖安全事故和排水防涝等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应急流程。城管部门要完善市政道路巡查机制,巡查中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隐患及时转交权属单位处置。